朝阳市龙城区公立医养结合综合楼项目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8-12
辽宁/朝阳 中标结果
朝阳市龙城区公立医养结合综合楼项目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辽宁/朝阳-2026-08-12 00:00:00
[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朝阳市龙城区公立医养结合综合楼项目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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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码 *****************
工程名称 朝阳市龙城区公立医养结合综合楼项目
标段名称 朝阳市龙城区公立医养结合综合楼项目工程监理 编号 ***********************
建设单位 朝阳市龙城区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 (受理异议联系人):范主任、刘主任 联系电话 ************
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业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 建设地点 龙城区联合镇联合村*组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日历天) 质量 评审得分 资格能力 项目负责人 证书 证书编号
* 朝阳赛德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元 **** 合格 **.** 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卢玉华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
* 辽宁城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元 **** 合格 **.** 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刘艳丽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
* 朝阳市建筑设计院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元 **** 合格 **.** 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 常东华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
公示开始时间 ********** 公示截止时间 **********
填报单位 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郝红梅 联系电话 ***********
备注说明 废标单位:朝阳市金典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废标原因:投标人投标函承诺的有效期为**日历天,与招标文件要求的不一致。否决依据: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异议渠道及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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