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公路养护中心东宁市公路养护中心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
2026-08-12
黑龙江/牡丹江 变更澄清
东宁市公路养护中心东宁市公路养护中心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
黑龙江/牡丹江-2026-08-12 00:00:00
东宁市公路养护中心东宁市公路养护中心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

一、合同编号:************************

  原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东宁市公路养护中心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

  原合同名称:东宁市公路养护中心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东宁市公路养护中心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东宁市公路养护中心

地址:东宁镇南山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东宁市新达汽车修理养护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东宁镇团结路**号龙泉新城门市*,*层*室、*室

联系方式:***********

原合同变更条款号:第五条第*款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 *(项) ¥*,***.** ¥*,***.** 选用合格配件,保质保量对故障车辆进行维修,确保车况正常,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东宁市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变更日期

****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原合同第五条第*款中具体内容及交付结果约定中原表述为:“按实际计量支付”,该表述属于文字术语笔误。 双方确认更正为:“按实际发生内容据实结算”。

合同附件:

合同补充(笔误更正)协议.***

东宁市公路养护中心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