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讷财采投处〔2026〕6号
2026-08-12
黑龙江/齐齐哈尔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讷财采投处〔2026〕6号
黑龙江/齐齐哈尔-2026-08-12 00:00:00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讷财采投处〔****〕*号
作者:讷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新建教学楼附属工程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黑龙江御度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星河南路**号香林名苑小区****栋***层*号(住宅)

被投诉人*:讷河市第五中学

地 址: 讷河市

被投诉人*:讷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

地 址: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城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做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

*.中标单位黑龙江省瑞达建安工程有限公司资质动态核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异常状态,(我公司于*月**日录制并保留资质异常状态的查询视频),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符合评审标准中一般资格要求的资格审查要求概况,同时也不满足特定资格要求,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因为黑龙江省瑞达建安工程有限公司资质动态核查异常,该公司一定不满足人员方面的施工能力。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成立,该投诉事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 第三十二条第三项“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讷河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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