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叠彩区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叠财采决〔2026〕2号
2026-08-12
广西/桂林 质疑投诉
桂林市叠彩区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叠财采决〔2026〕2号
广西/桂林-2026-08-12 00:00:00
广西/桂林-2026-08-12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松材线虫病拔除疫区疫情巩固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桂林市瑞森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地址:临桂区临桂镇桂康路***号园丁公寓**幢*****号
被投诉人:桂林聚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聚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基本情况
涉案*%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农药登记资料中,国家农药登记管理部门未对打孔注药设置公历月份强制禁令,药剂本身登记上允许全年实施打孔注药;说明书标注的**月‑次年*月**日系最佳施药窗口期的技术建议,并非法定禁止其余月份使用,不属于产品本身不满足“全年可以注药”,没有违反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要求,不存在投诉人所称未识别重大不符项的评审错误。
综上,投诉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驳回投诉人全部投诉请求,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
七、其他补充事宜
桂林市叠彩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