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宁市中俄互市贸易区管理委员会)黑龙江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宁市中俄互市贸易区管理委员会)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2026-08-11
黑龙江/牡丹江 中标结果
黑龙江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宁市中俄互市贸易区管理委员会)黑龙江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宁市中俄互市贸易区管理委员会)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黑龙江/牡丹江-2026-08-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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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宁市中俄互市贸易区管理委员会)黑龙江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宁市中俄互市贸易区管理委员会)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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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黑龙江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宁市中俄互市贸易区管理委员会)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黑龙江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宁市中俄互市贸易区管理委员会)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黑龙江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宁市中俄互市贸易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三岔口镇互市贸易区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东宁市鹏程汽车维修养护中心
地址:东宁市春秋小区 * 号楼 ***** 门市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 | 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 | *(项目) | ¥*,***.** | ¥*,***.** | *.服务规范:服务商须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国家现行标准开展车辆维修作业,维修操作流程规范,文明施工。 *.配件要求:维修更换配件须为合格正品,严禁使用翻新、劣质配件;更换配件需主动向采购人展示旧件,提供配件清单。 *.服务保障:维修前对故障进行检测,提供维修方案及报价,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施工;维修过程中新增维修项目,必须提前征得采购人同意。 *.质保要求:维修完工后提供相应质保,质保期内因维修工艺或配件质量问题产生同类故障,服务商免费返修。 *.验收标准:全部维修项目施工完毕,车辆故障彻底消除,车辆运行各项指标正常;服务商提供完整维修明细单据,采购人现场查验无误,视为验收合格。 |
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叁佰零肆元整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东宁市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
黑龙江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宁市中俄互市贸易区管理委员会)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