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2026-08-11 00:00:00
无为市养老服务中心*#楼电梯采购项目(二次)
芜湖市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采 购 人:无为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签章)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东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章)
****年**月**日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无为市养老服务中心*#楼电梯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无为市养老服务中心*#楼电梯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东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无为市养老服务中心*#楼电梯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无为市养老服务中心*#楼电梯(客梯兼担架电梯)*台和电梯井道及相关配套工程施工。
合同履行期限:**个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
(*)供应商若为电梯设备制造商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级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子项目必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须取得所投品牌项目指定授权书,并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①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级及以上资质)或代理商代理品牌的制造厂商必须具有资质要求中第(*)条资质要求;
②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须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子项目包含乘客电梯;
*.*信用要求: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无为市晏公花园南区**栋*单元***室
方式:凡有意参加响应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邮箱**********@**.***(邮件内请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或前往安徽东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登记报名。报名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等,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报名不得参与投标。(发送到邮箱后请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无为市晏公花园南区**栋*单元***室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无为市晏公花园南区**栋*单元***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无为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无为市城南新城和景苑**幢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东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无为市晏公花园南区**栋*单元***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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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名称 |
条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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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性质 |
采购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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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媒体 |
无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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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划分 |
本项目是否划分采购包: ■否 □是,本项目共分为/个采购包,本采购包为第/采购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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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分包 |
□不允许 ■允许: (*)允许分包的范围和内容:电梯钢结构井道的施工; (*)对分包人资质要求: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采购人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根据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向中小企业分包。 (*)除上述情形外,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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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产品响应 |
■不允许 □允许: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采购的进口产品为:/ 。(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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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 *.时间:/ *.地点:/ *.联系方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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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及答复 |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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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响应文件提交 |
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壹 份,副本贰 份。 电子响应文件:壹 份,将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正本全部内容扫描成***格式电子文件,与响应文件一起提交,其中所有文件不做压缩处理、不设密码。载体为*盘,应单独密封。 *.投标文件密封:响应文件胶装成册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响应文件的正、副本与电子版应密封在密封袋中,封口处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密封袋上须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的提交是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 *.开标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标书。在开标会现场,投标人应递交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并加盖公章后的响应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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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有效期 |
自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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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担保) |
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否; □是:合同金额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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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地点 |
合同履行期限:**个日历天 地点:无为市养老服务中心院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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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付款应按下列条件进行:货到并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并取得质监部门使用许可证后付至合同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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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理服务费 |
*.支付方:□采购人;■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中标价低于***万元,则代理费=中标价×*.*%;(*)如代理费计算低于****元的按****元支付。 *.本项目评审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关于印发《芜湖市评标评审专家劳务费发放办法》的通知执行,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转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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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报价 |
最后报价投标供应商到达开标现场,进行现场最后报价(各潜在供应商须自行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最后报价函”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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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供应商现场参与开启 |
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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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 |
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纸质成交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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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时间 |
成交供应商应与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者拖延合同签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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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
*.本文件所称的“营业执照”包括: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本文件所称的“法定代表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 *.本项目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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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说明:■表示采用条款,□表示不采用条款。 *.诚信响应温馨提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真实,如有虚假,由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相关处罚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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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采购合同(格式)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签订地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本项目采用采购方式,经评审,决定将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及本项目采购文件及附属材料、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附属材料、成交通知书等相关资料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内容及服务标准
标的名称:;
标的质量:;
数量(规模):;
履行时间(期限):;
地点和方式:;
包装方式:;
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第二条合同总价款
*.合同总价:大写(¥ 含税)。
*.本合同价为固定不变价。
第三条付款条件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是否支付预付款:□否; □是:金额和比例: ;支付时间: 。
具体付款方式:
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乙方账户,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最长不得超过*个工作日。
第四条 结算账户
乙方账户信息: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是否为政府采购贷款业务银行账户:**********(注:填“是”或“否”;如填“是”,则该银行账户如需变更,须经政府采购放贷银行出具书面盖章变更意见,否则不得变更账户信息)
第五条 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对方经济赔偿。
*.如果甲方延期返还履约保证金、延期支付合同款项,乙方可要求甲方按照同期人民银行***支付逾期利息。
*.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甲、乙双方应充分协商,甲方应对乙方受到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或补偿。
*.对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甲、乙双方应充分协商,甲方应对乙方受到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或补偿。
*.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管理或不按合同履约,将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乙方如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
*.乙方如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乙方逾期达天或达到误期违约金最高限额时(最高限额为),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能完成管理和采购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乙方应对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或履行合同过程出现的失误按下述情形及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
第七条不可抗力
*.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转让与分包
*.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乙方应在响应文件中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对甲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所授予的所有分包合同。但该确认不解除乙方承担的本合同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意即在本合同项下,乙方对甲方负总责。
第九条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
*.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计划、图纸、样本或甲方为上述内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
*.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前款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第十条 其他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以下第()项方式处理: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申请仲裁。②向合同签订地有级别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下列关于采购人名称 委托代理机构名称 进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①采购文件;②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③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以上附件顺序在前的具有优先解释权。
*.本合同一式份,每份合计页,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 期: 日 期: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以下《采购需求说明》及《采购需求一览表》所列内容为采购人所提采购需求,供应商应认真仔细研究,慎重选择相应的产品及技术参数、规格型号等参与采购活动。
*.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醒目方式为标注“*”。本章中标注“*”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供应商必须满足并提供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若磋商文件未明确要求何种证明材料,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对于实质性要求,应使用“*”标注;如未使用“*”标注,即便使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必须”“应当”等文字表述,也视为非实质性要求。
*.本章中标注“◆”的技术参数,为采购产品的重要技术参数,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需求酌情添加。对于影响到项目实施质量的参数可以设置为重要技术参数。
*.报价包括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税费等所有费用。
*.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中内容应根据项目需要和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规定填写;如不需要,则填写无。
*.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应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本章中标注“▲”的产品为主要标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磋商文件时必须将采购的主要标的标注“▲”。
*.为落实政府采购关于节能、环保的政策要求,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链接,并根据查询结果,在采购需求一览表填写列入品目清单情况。
采购产品如有列入品目清单内强制采购类节能产品,必须按品目清单要求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或经市场监管总局《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产品如有列入品目清单内优先采购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评审方法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在评审时相关评审项不得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采购文件时必须将采购标的性质予以明确。
一、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无为市养老服务中心采购*台电梯,供应商应自行踏勘施工建设现场,核对电梯机房、井道、底坑、门洞等土建尺寸及可能影响后期安装的全部因素,并确保所投电梯满足现场实际安装并运行,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服务过程中,成交人不能以不了解或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规范标准、采购内容等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费用或索赔的要求。如供应商因未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中标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供应商报价须涵盖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后期不予调整。报价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电梯的设备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交付等;电梯钢结构井道的勘测、设计、施工;(*)电梯井道机房旁边业主指定配电间至电梯设备涉及的所有配电箱、电线、电缆及电梯相关的其他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工作、井道照明等工程;(*)电梯基坑障碍物拆除、钢筋混凝土墙浇筑及回填、电梯门洞改造及不锈钢门套、一层、五层防护墙体砌筑、一层电梯门厅地坪升高**公分及两边坡道等改造施工;(*)电梯井道施工安全防护设施费用;(*)施工结束后清理所有建筑垃圾并负责外运费用;(*)无为市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内共计*台电梯的五方无线对讲系统所有材料及安装施工费用和调试费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费用,包括运输、检测、验收、水电、现场测绘、土建配套、预埋等相关费用;(*)总包服务费〔合同价的*%〕;(*)电梯设备技术资料及文件费用等。
*.本需求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技术方案或者设备配置,且此方案或配置须经采购人认可。
二、基本要求
*.电梯主要技术要求
(*)数量: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
(*)层站、载重量、速度: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
◆(*)曳引驱动系统:永磁同步无齿轮驱动,与电梯同品牌生产配置(要求为电梯同品牌自主生产的配置)。注:以型式试验报告或合格证书为准。
◆(*)控制系统:控制系统配置(含柜体)与电梯同品牌生产配置(要求为电梯同品牌自主生产的配置)。注:以型式试验报告或合格证书为准。
◆(*)门锁系统(轿门、层门):门锁与电梯同品牌生产配置(要求为电梯同品牌自主生产的配置)。注:以型式试验报告或合格证书为准。
◆(*)门保护装置:光幕安全保护。
(*)供应商所投标产品品牌必须与制造商原品牌一致。
(*)电源(参考):交流三相****±*%,****;交流单相****±*%,****。
(*)开门方式:中分式自动门。
(**)开门净尺寸、基坑深度、井道尺寸等详细情况供应商自行踏勘。
*.电梯轿厢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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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轿厢 及轿门 |
轿厢壁、轿门采用钢板喷涂或发纹不锈钢板;厚度大于等于*.***(不得采用不锈钢复合板);轿厢净高要求不低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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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轿底 |
标准配置。(要求供应商列出备选方案,附彩图,要求设计方案简洁、流畅、美观、大方;标书中应提供电子产品图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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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轿顶 |
标准配置,带横流风扇。(要求供应商列出备选方案,附彩图,要求设计方案简洁、流畅、美观、大方;标书中应提供电子产品图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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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梯门 门套 |
均采用***发纹不锈钢材质(且厚度大于等于*.***),首层和其余层采用***发纹不锈钢材质厅门及门套(含门套内衬施工),厚度大于等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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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电梯 操作板 |
***发纹不锈钢材质,厚度大于等于***(不得采用不锈钢复合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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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门保护 |
光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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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厅外 |
电梯配有上/下指示器及楼层指示器、停站按钮等,控制按钮为微触应答式,数字轿厢位置显示及预选方向指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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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厅内 |
轿厢内配有方向指示器、楼层显示器、控制按钮、紧急报警按钮等,操作箱。数字轿厢位置显示及预选方向指示。 |
*.电梯主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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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功能 |
序号 |
功能 |
|
* |
关门按钮 |
** |
满载直驶 |
|
* |
开门按钮 |
** |
优先运行 |
|
* |
报警按钮 |
** |
一般故障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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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带有可视及可听的超载装置 |
** |
电梯由钥匙停层及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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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轿厢灯及风扇自动节能功能 |
** |
断相及反相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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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双击按钮取消错误内呼 |
** |
故障时最近自动平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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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急轿内照明 |
** |
防捣乱功能“不超过最多内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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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动门 |
** |
防捣乱功能“空载时取消剩余内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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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呼再开门 |
** |
防捣乱功能“最后停层取消内呼” |
|
** |
门闩故障时重复开门 |
** |
防捣乱功能“反向召唤自动消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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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层站开门等待时间可调节 |
** |
控制柜内预留远程监控接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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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门机(速度及力距)可调 |
** |
运行次数累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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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多光束光幕保护系统 |
** |
其他安全及维护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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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梯门反向控制(限制关闭力) |
** |
供货时提供软件最新版本,免费提供软件升级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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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光栅区有异物自动再开门 |
** |
供应商除响应以上控制系统功能要求外,同时须提供其他标准功能(已含在投标报价中)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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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每层均有白色点阵层位显示及方向箭头 |
** |
按要求图纸提供独立控制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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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锁主开关 |
** |
提前开门功能(预开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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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轿厢至机房和监控室等的五方通话系统 |
** |
开通视频监控接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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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火警紧急返回(消防电梯) |
** |
消防信号预留接口 |
|
** |
基站返回 |
** |
称重自动再平层 |
主要部件基本要求:正常运行条件下,电梯的大修周期应不小于*年,主要部件应在**年内能正常工作。
*.电梯基本功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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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功能 |
序号 |
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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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选控制 |
** |
轿厢风扇自动关闭 |
|
* |
慢速自救运行 |
** |
自动返基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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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到站自动开门 |
** |
井道数据自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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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层厅外开门 |
** |
层楼段码显示 |
|
* |
关门按钮提前关门 |
** |
箭头显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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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门按钮开门 |
** |
锁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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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复开门 |
** |
消防应急返回 |
|
* |
检修运行 |
** |
门安全触板保护 |
|
* |
应急照明 |
** |
超载保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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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机操作 |
** |
逆向运行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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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错误指令取消 |
** |
防打滑保护 |
|
** |
反向时自动消指令 |
** |
防溜车保护 |
|
** |
满载直驶 |
** |
预留视频电缆接口 |
|
** |
轿厢照明自动关闭 |
三、其他要求
*.所供电梯均为双扇中分门,井道等具体尺寸。成交供应商根据现场实际施工尺寸进行电梯尺寸调整,该调整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采购人不因此支付任何费用。
*.电梯机房的支撑梁混凝土开孔及封堵,电梯门套空洞封堵等由供货商安排专人负责完善,并承担相应费用。
*.供应商进场施工前应提供具有钢结构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的钢结构电梯井道、电梯施工图深化设计图纸,深化设计图纸须经项目原设计单位签章认可。设计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因此支付任何费用。
*.工程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符合芜湖市有关部门要求的竣工图、竣工报告、隐蔽工程记录等一切有关技术文件。
*.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列出保修期过后维护及保养服务费用。
◆*.供应商提供备品、配件及附属部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详细说明。
◆*.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承诺本项目负责人具有电气或机械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的所有工作负责。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函自拟。
◆*.质保期及维保:电梯质保期为**个月,质保期从电梯设备通过质监部门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内如果发生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小时内到达现场,无偿修理或更换部件,恢复电梯正常运行(人为及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函自拟。
采购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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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和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控制单价(元) |
合计价 (元) |
所属行业(按工信部联企业〔****〕***号) |
标的性质(货物/服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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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客梯兼担架电梯(无机房) |
◆*.额定载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速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停靠站数:*站; *.井道尺寸:***********,详见现场实际情况; *.轿厢尺寸:≥***********; *.轿厢高度:≥******; *.顶层高度:≥******;详见现场实际情况; *.基坑深度:≥******;详见现场实际情况; *.总提升高度:≥**米; **.机房配置:无机房; **.轿顶:***照明; ◆**.所有轿内及厅门材质:钢板喷涂或发纹不锈钢; ◆**.电梯大门套:发纹不锈钢; ◆**.产品的控制系统、曳引系统、门锁系统、限速器、安全钳需为原厂原品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方对讲:无线对讲。 |
* |
台 |
工业 |
货物 |
参考品牌:康力、广日、西奥;不作为指定品牌,供应商可选择参考品牌以外的其他品牌报价,其他品牌品质、档次等不低于或相当于参考品牌。 |
第五章 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
*.响应文件审查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及其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和符合性审查。
*.磋商及最后报价
*.*磋商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对磋商小组提出的问题应当据实答复。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有效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家。
*.*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综合评分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符合上述*.*款情形的,可以推荐*家成交候选供应商。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当发现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将判定供应商的资格不符合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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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内容 |
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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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
营业执照 |
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信用承诺函又未提供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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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 |
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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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要求 |
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注: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查询为准) (*)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以***.***********.***.**查询为准) (*)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查询为准) (*)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以***.****.***.**查询为准)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信用记录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记录信息为准,并提交磋商小组评审。 *.信用信息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查询网页截图随其他采购资料一同存档备查。 *.在上述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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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供应商被行政监督部门作出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应该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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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当发现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将判定供应商的响应无效,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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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内容 |
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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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性审查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不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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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资格 |
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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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盖章 |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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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签署 |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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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格式 |
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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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报价 |
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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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有效期 |
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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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时间、地点或付款方式 |
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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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性要求 |
与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有负偏离或未提供实质性要求证明材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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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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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说明或更正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响应文件已提供的无需重复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原响应文件已提供的无需重复提供)。
*.异常低价响应审查
响应报价(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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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内容 |
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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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常低价响应审查 |
(*)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的,即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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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的,即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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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即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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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
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的数值标准:*=** ;*=**;*=**;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后,属于上表第(*)目至第(*)目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响应价格作出解释,并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分钟。其中,属于第(*)目情形,供应商已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
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
*.综合评分(满分***分)
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平均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各项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商务部分(满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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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项目 |
分值 |
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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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 |
**分 |
本项评审步骤: *.最后报价的调整:磋商小组对所有有效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最后报价进行核查,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报价满分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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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业绩 |
**分 |
*.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内具备同类业务(电梯采购、安装)供货业绩的,提供业绩合同,提供一份业绩合同得*分,多提供不多加分; *.供应商具备同类业务(电梯采购安装和钢结构施工)供货业绩的,提供业绩合同,提供一份业绩合同得*分,多提供不多加分; 两项业绩各* 分,共** 分。 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标的信息;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盖公章的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
*.*技术部分(满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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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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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技术参数 |
**分 |
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的重要参数(标记“◆”的技术参数)的偏离情况进行评分。 各项性能指标均有证明材料且全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满分;证明材料显示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非实质性负偏离的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有一项扣* 分,共** 项,扣完** 分为止。(同一项参数不重复扣分) 证明材料:提供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若招标文件未明确要求何种证明材料,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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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项目现状基本情况的了解 |
*分 |
根据本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供应商提供对项目现状基本情况的了解等内容,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方案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分; *.方案完整,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分; *.方案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分; *.未提供以及提供但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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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制造工艺 |
*分 |
根据本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供应商提供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工艺情况,包括生产过程控制、生产工艺、质量管理的情况,制造装备的配备等内容,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原材料、半成品材质、生产技术准备,零件加工,产品装配以及检验等工艺流程制度控制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强的,得*分; *.投标产品制造原材料、半成品材质、生产技术准备,零件加工,产品装配以及检验等工艺流程制度控制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的,得*分; *.投标产品制造原材料、半成品材质、生产技术准备,零件加工,产品装配以及检验等工艺流程制度有一定内容,但内容需进一步完善的,得*分; *.产品制造工艺与本项目有严重背离或未提供,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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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产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
*分 |
根据本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供应商提供投标产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等内容,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投标产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分。 *.投标产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分; *.有提供投标产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分; *.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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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成本方案 |
*分 |
根据本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供应商提供使用成本方案,包括维修费用结算、应急替换等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等内容,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准确,使用成本方案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分; *.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基本准确,使用成本方案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分; *.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有待提升,使用成本方案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分; *.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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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安装实施方案 |
*分 |
根据本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供应商提供供货、安装实施方案,内容需要包含人员安排、进度计划等内容,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供货及安装实施方案内容完整全面详细,针对性强,得*分; *.供货及安装实施方案内容详细,对项目实施有一定积极作用的,得*分; *.供货及安装实施方案有待提升,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分; *.未提供方案或提供的方案内容空泛或提供的方案内容与本项目无关的,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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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方案 |
*分 |
根据本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服务承诺、服务人员配置、服务保障、维修响应时间、备品备件、应急响应措施等内容,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对本项目理解准确,售后服务方案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分; *.对本项目理解基本准确,售后服务方案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得*分; *.对本项目理解有待提升,售后服务方案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分; *.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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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
根据本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供应商提供应急方案,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拆、装、试的各种突发性问题及特殊紧急事件的预防、处理等内容,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应急方案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分; *.应急方案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分; *.有提供应急方案,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分; *.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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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承诺 |
*分 |
本项目工期要求为**个日历天,供应商承诺的工期与项目工期要求相比,每少* 个日历天的,得* 分,加满为止。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承诺函自拟) |
三、其他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
*.成交结果公告除按法律、法规、规章及《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规定公告外,还应当公告无效供应商名称及原因(如有),经评审认可的成交供应商业绩(如有)、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第六章 供应商须知
*.定义
*.*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供应商”系指响应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参与竞争性磋商的费用
*.*供应商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所需费用自理。
*.竞争性磋商委托
*.*如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磋商文件的组成
*.*磋商文件共七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采购合同
第四章采购需求
第五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六章供应商须知
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偏离
*.*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磋商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般要求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依法真实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竞争性磋商的所有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有关响应内容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包括的内容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报价
*.*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
*.*最后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采购要求而被拒绝。
*.*本次采购不接受备选方案报价。
*.*采购项目预算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
**.响应文件有效期
**.*响应文件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响应文件有效期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始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响应文件的递交、接收、修改和撤回
**.*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与格式编写。
**.*响应文件因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响应文件审查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和符合性审查。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其他采购活动”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采购活动。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具体详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法律适用的函》(财办库〔****〕***号)。
**.响应文件的澄清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竞争性磋商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号)文件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家的。
**.保密要求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开展采购活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
**.成交通知
**.*成交结果信息将在无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规定时限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质疑与投诉的处理流程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需承担的相应责任及违规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执行。
**.其他
**.*本磋商文件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
(封面)
供应商:(盖单位印章)
年月日
目录
二、资格证明文件 **
五、商务条款偏离表 **
六、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
一、竞争性磋商响应声明
竞争性磋商响应声明
采购人:
*、在研究了项目名称及编号(如为分包项目注明包号)磋商文件(含补充文件)后,我方愿意按人民币(小写)****的响应报价,遵照磋商文件(含补充文件)的要求承担本采购项目的实施,完成本次采购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
*.如果你单位接受我方的响应,我方将保证在*****的供货期内完成本采购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并达到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
*.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严格遵守响应文件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响应文件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成交。
*.在合同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响应文件连同贵单位签发的成交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我方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我方完全接受磋商文件的规定。
供应商:(盖单位印章)
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盖印章):
联系电话(传真):
年 月 日
二、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芜湖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致:(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单位(本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曾作出虚假承诺。
(三)我单位(本人)对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不尽,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及第七十九条:“……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进行处理。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前述承诺函又未提供营业执照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分项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产品品牌 |
原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执行质量标准 |
交货期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 |
|||||||||||
|
* |
|||||||||||
|
* |
|||||||||||
|
… |
|||||||||||
|
响应报价合计(元) |
|||||||||||
备注:
*.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采购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表格不够可以自行加页。
*.电梯设备、电梯安装、土建施工等须进行分项报价。
四、技术规格偏离表
技术规格偏离表
经过认真研究本项目磋商文件中所列技术参数和规格型号,我方确认,除下列偏离表所列情况外,我方响应情况全部为“符合”。
|
序号 |
货物名称 |
采购货物技术参数和规格型号 |
响应货物技术参数和规格型号 |
偏离情况 |
说明 |
备注:可以填写相关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的具体位置(页码) |
|
* |
正偏离/负偏离 |
|||||
|
* |
正偏离/负偏离 |
|||||
|
… |
备注:
*.供应商仅需列明存在偏离(包含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除列明的偏离外,视为全部符合磋商文件技术参数和规格型号要求。“符合”指与磋商文件要求一致,“正偏离”指优于磋商文件要求;“负偏离”指低于磋商文件要求。
*.本表填写时,采购货物技术参数和规格型号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一览表》中技术参数和规格型号要求,响应货物技术参数和规格型号应据实填写,注意不得直接复制磋商文件的技术参数和规格型号要求。
*.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采购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五、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经过认真研究本项目磋商文件中所列商务条款,我方确认,除下列偏离表所列情况外,我方响应情况全部为“符合”。
|
序号 |
名称 |
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
偏离情况 |
说明 |
备注:可以填写相关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的具体位置(页码) |
|
* |
交货时间 |
正偏离/负偏离 |
||||
|
* |
交货地点 |
正偏离/负偏离 |
||||
|
* |
付款方式 |
正偏离/负偏离 |
||||
|
* |
正偏离/负偏离 |
|||||
|
… |
备注:
*.供应商仅需列明存在偏离(包含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除列明的偏离外,视为全部符合磋商文件商务条款要求。“符合”指与磋商文件要求一致,“正偏离”指优于磋商文件要求;“负偏离”指低于磋商文件要求。
*.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采购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六、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致:(采购人)
我单位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在参加项目的交易活动过程中,郑重承诺如下:
成交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采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盖印章)
日期:年 月 日
七、其他证明材料
本授权委托书申明,我 (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方授权委托人,参加(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授权委托人在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合同洽谈及合同的执行和保修保养时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并承担其法律后果。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项目履约结束时止。
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印章)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
性别:
年龄:
供应商: (盖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 (盖印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年 月 日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
(法定代表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职务为 (职务名称)。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盖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供应商按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及评审方法和标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包含实质性参数、重要技术参数证明材料等。
八、供应商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函
致:(采购人名称)
*.在参与了本次采购活动后,我方愿意按(元)的最后报价承担本次采购范围的所有内容;
*.单价按最后报价/响应声明函报价同比例调整。
*.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保证在采购人要求的供货期(服务期、工期)内完成本项目的内容,并达到采购规定的要求;
*.在合同书正式签署之前,本报价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内容,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我方愿意提供采购文件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我们完全接受采购文件中的相关规定;
*.其他要求:
*.我方承诺:我单位响应以上所有要求。
供应商(盖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注:
*.本报价单未按规定盖章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本单位承诺对本报价函的内容负责,由于填写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本单位自愿承担责任。
*.本报价函手持开标现场递交,不需放入投标文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