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26-08-11 00:00:00
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协同制造中心应用推广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协同制造中心应用推广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协同制造中心应用推广项目(项目编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年**月**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云锦汇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不含税):********.**元
增值税税率:软件采购费用**%,软件开发、系统部署与集成*%
*#***;
第二中标候选人:厦门海晟融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元
投标总报价(不含税):********.**元
增值税税率:软件采购费用**%,软件开发、系统部署与集成*%
*#***;
第三中标候选人:北京卓信智恒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元
投标总报价(不含税):********.**元
增值税税率:软件采购费用**%,软件开发、系统部署与集成*%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日(公示期截止时间在法定休息日的应顺延至首个工作日),公示截止日期:****年**月**日**时**分。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或在线提交异议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被异议人名称;
(*)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异议事项;
(*)相关请求和主张
(*)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
异议人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
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招标人: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姚工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伟、曹帅、洪旭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