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舒财发〔2026〕51号)
2026-08-10
吉林/吉林 质疑投诉
舒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舒财发〔2026〕51号)
吉林/吉林-2026-08-10 00:00:00




一、项目名称舒兰市****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施工

标段(招标项目编码***********************)

二、相关当事人

采购人:舒兰市黑土地保护监测中心

地址:舒兰市舒兰大街****号

三、基本情况

  舒兰市****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施工标段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年*月**日

发布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吉林省众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我局依法调查,认定事实如下:舒兰市****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施工标段开展采购活动前,你

单位未将政府采购实施计划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报我局备案。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对你单位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请你单位切实履行采购人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并在**日

内将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局。责成你单位今后要加强政府采购政策业务学习,依法依规开展各项政策采购活动。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舒兰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

个月内向舒兰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舒兰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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