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6-08-11 00:00:00
受天津开放大学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天津开放大学物业管理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天津开放大学物业管理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一)项目需求书*二、各岗位人员具体工作内容、职责及服务标准*“(七)收发员岗位职责”和“七、费用分割”更正如下内容:
*.“(七)收发员岗位职责”更正为“*.及时做好全校报刊、信件、邮件的收发,与邮局、报社核对工作;*.及时送达学部党政领导的报刊及信件等;*.及时做好学部公函、信件等寄发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全校师生员工的信件、邮件、汇款单等的领取手续;*.协助做好学部每年度的报刊征订、核对工作;*.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费用分割”更正为“*.保洁服务中保洁耗材由供应商提供,具体费用不少于*万元。*.服务用房及库房由采购人无偿提供。*.后勤服务人员的服装、各种保险、保洁服务使用的工具设备、日常办公设备、家具等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维修服务涉及的工具由供应商承担,涉及的耗材及更换的零配件等由采购人承担,具体费用不少于*万元。*.绿化服务涉及的工具、耗材及药品等由供应商承担,涉及的水电等由采购人承担,具体费用不少于*万元。*.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学校置换搬迁),但不限于学校置换搬迁,按实际面积及人员使用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二)其他不变。
三、更正日期
****年*月**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采购文件咨询:冯强、梁晨,************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开放大学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同心路**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周老师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二楼。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或扫描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或邮箱:*******@**.***.**)。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开放大学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的更正公告第*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或扫描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