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
(*)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甲方依据采购清单对到货农药化肥的品牌、型号、规格、参数、数量、包装及配套资料进行逐一清点核对,核查产品包装完整性及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肥料登记证、产品执行标准号、使用说明书、安全技术说明书(****)等全套资料,确保所有参数完全匹配项目采购文件要求,严禁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过期产品及参数不符产品进场。同时对所有农药化肥产品开展现场开箱检验与抽样验收,检查产品包装无破损、渗漏、受潮、锈蚀、变形、掉漆、划痕等质量缺陷,标签标识清晰完整,无模糊、涂改、虚假标注等问题;化肥产品无严重结块、粉化、异物混入,液体农药无浑浊、分层、沉淀,固体制剂无严重吸潮结块,批次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标注清晰可辨。甲方按规定比例对到货批次进行抽样送检,核验化肥有效养分含量、水分、杂质、重金属、** 值、溶解 / 缓释性能等核心指标,核验农药有效成分含量、制剂稳定性、乳化性、悬浮率等关键指标,确保各项指标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无变质、失效、掺假等问题。甲方同步核查产品安全合规性,所有农药化肥产品需符合《农药管理条例》《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等国家及行业规范,严禁采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及不合格化肥产品,无任何安全、环保隐患。并同步核验售后质保服务,乙方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落实实质服务,明确质量保证期限、退换货响应、上门技术指导、质量问题处理、产品召回等售后承诺,保障产品使用、维保及质量问题处理正常响应。单批次农药化肥验收合格的,以验收当日为供货完成日期,双方依规办理签收手续;若产品出现参数不符、证件缺失、指标不达标、质量缺陷、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问题,由乙方无条件免费更换全新合格产品、补齐资料并完成重新检验验收,承担全部整改费用。若单批次不合格产品占比超标、产品性能不达标或拒不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将叠加扣除相应货款及履约保证金,乙方累计三次出现严重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验收全过程须留存含具体日期、时间水印的影像及照片资料备查。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验收主体:长沙市天心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
*、组织形式:本项目由长沙市天心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自行组织验收。
*、验收时间:由甲方分批次办理现场签证验收,据实结算。每批次办理项目验收书。
*、验收程序:
(*)启动验收程序: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位置后,由乙方申请验收,由甲方在验收小组成立后启动验收程序,现场办理签证验收,每季度结算时根据分批次验收的签证单按结算金额办理项目验收书;
(*)成立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采购部门、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组成参与项目验收,监督部门负责现场监督验收;
(*)确认验收方案(出具确认书签字):验收小组应对履约验收方案进行确认签字。
(*)实施项目验收:验收小组应当认真履行验收职责,严格按照履约验收方案组织实施验收工作,出具验收意见,做好验收记录,确保项目验收意见客观真实反映合同履行情况,对验收结果负责。
(*)出具项目验收书:验收小组根据个人验收意见出具项目总体验收书,经供货商和甲方确认后验收完成。
(*)验收不合格情形的处理:现场办理签证验收,不合格的产品及时更换成合格产品。
(*)验收资料归档:项目验收完成后,采购单位应当将验收小组成员名单、验收过程资料、验收原始记录、验收结果等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档案妥善保管。
*、验收内容:甲方依据采购清单对到货农药化肥的品牌、型号、规格、参数、数量、包装及配套资料进行逐一清点核对,核查产品包装完整性及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肥料登记证、产品执行标准号、使用说明书、安全技术说明书(****)等全套资料,确保所有参数完全匹配项目采购文件要求,严禁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过期产品及参数不符产品进场。同时对所有农药化肥产品开展现场开箱检验与抽样验收,检查产品包装无破损、渗漏、受潮、锈蚀、变形、掉漆、划痕等质量缺陷,标签标识清晰完整,无模糊、涂改、虚假标注等问题;化肥产品无严重结块、粉化、异物混入,液体农药无浑浊、分层、沉淀,固体制剂无严重吸潮结块,批次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标注清晰可辨。甲方按规定比例对到货批次进行抽样送检,核验化肥有效养分含量、水分、杂质、重金属、** 值、溶解 / 缓释性能等核心指标,核验农药有效成分含量、制剂稳定性、乳化性、悬浮率等关键指标,确保各项指标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无变质、失效、掺假等问题。甲方同步核查产品安全合规性,所有农药化肥产品需符合《农药管理条例》《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等国家及行业规范,严禁采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及不合格化肥产品,无任何安全、环保隐患。并同步核验售后质保服务,乙方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落实实质服务,明确质量保证期限、退换货响应、上门技术指导、质量问题处理、产品召回等售后承诺,保障产品使用、维保及质量问题处理正常响应。单批次农药化肥验收合格的,以验收当日为供货完成日期,双方依规办理签收手续;若产品出现参数不符、证件缺失、指标不达标、质量缺陷、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问题,由乙方无条件免费更换全新合格产品、补齐资料并完成重新检验验收,承担全部整改费用。若单批次不合格产品占比超标、产品性能不达标或拒不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将叠加扣除相应货款及履约保证金,乙方累计三次出现严重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验收全过程须留存含具体日期、时间水印的影像及照片资料备查。
*、验收标准:
(*)乙方须严格按照采购合同、招标文件约定的农药化肥品种、规格、型号、品牌、含量及技术标准送货,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产品名称、品牌、含量、规格或用不合格产品替代。若发现乙方擅自更换、降低产品等级或含量,甲方有权拒收并追究违约责任;
(*)甲方收到货物后,将按合同、订单及送货清单对产品数量、批次、外观、包装及标识进行现场清点核对。如发现产品品种、规格、数量、批次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存在破损、渗漏、受潮、变质、过期等问题,甲方有权立即要求退货,乙方须在当日内完成退换货或补送到位,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含甲方的误工损失、补种损失等);
(*)农药化肥产品的包装须完好无损,无破损、渗漏、受潮、鼓包、变形等情况,外包装须具备防潮、防摔、防污染性能;
(*)包装标识清晰、完整、规范,农药产品须标注农药登记证号、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标准号、有效成分及含量、剂型、毒性标识、生产日期 / 批号、保质期、生产企业信息、使用说明及安全注意事项;化肥产品须标注产品名称、养分含量(如 ***?*?**?*)、净含量、生产许可证号、执行标准号、生产日期 / 批号、保质期、生产企业信息;
(*)标识内容与合同约定、产品合格证信息一致,无涂改、模糊、伪造等情况;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及内容验收。
(*)履约验收标准:
*.*乙方须严格按照采购合同、招标文件约定的农药化肥品种、规格、型号、品牌、含量及技术标准送货,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产品名称、品牌、含量、规格或用不合格产品替代。若发现乙方擅自更换、降低产品等级或含量,甲方有权拒收并追究违约责任;
*.*甲方收到货物后,将按合同、订单及送货清单对产品数量、批次、外观、包装及标识进行现场清点核对。如发现产品品种、规格、数量、批次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存在破损、渗漏、受潮、变质、过期等问题,甲方有权立即要求退货,乙方须在当日内完成退换货或补送到位,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含甲方的误工损失、补种损失等);
*.*农药化肥产品的包装须完好无损,无破损、渗漏、受潮、鼓包、变形等情况,外包装须具备防潮、防摔、防污染性能;
*.*包装标识清晰、完整、规范,农药产品须标注农药登记证号、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标准号、有效成分及含量、剂型、毒性标识、生产日期 / 批号、保质期、生产企业信息、使用说明及安全注意事项;化肥产品须标注产品名称、养分含量(如 ***?*?**?*)、净含量、生产许可证号、执行标准号、生产日期 / 批号、保质期、生产企业信息;
*.*标识内容与合同约定、产品合格证信息一致,无涂改、模糊、伪造等情况;
(*)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乙方应对供应产品的质量负责。所有物资的数量、质量上对于履约不到位的、不能按照合同规定履约的报分管领导同意后由业务部门联合采购管理部门,向乙方发出书面提醒警告,并要求供货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退换货物;书面提醒警告后依然出现以次充好、数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的要求供货商无条件退换货物,并扣除当次退换货物总金额的**%作为处罚金;对于屡次不改三次以上(含三次)的将终止合同,所有的服务项目在验收中发现服务质量差标准不高未能达到要求的,将按照考核标准进行扣款并向服务方发出书面提醒警告,书面提醒警告后依然出现服务质量差标准不够高或者业务部门指出相关问题及提供证明资料的,将对服务方作出处罚合同总金额的*%作为处罚金,对于服务屡次不改三次以上(含三次)的将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