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普湖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决定书
2026-08-11
新疆/喀什 质疑投诉
岳普湖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决定书
新疆/喀什-2026-08-11 00:00:00
新疆/喀什-2026-08-11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岳普湖县人民医院检验科试剂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新疆高能汇泽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深圳城*号楼**层***号
被投诉人*:新疆永兴盈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喀什市深喀大道蜀疆新天地*号楼*楼***
被投诉人*:岳普湖县人民医院
地址:岳普湖县达瓦昆路**号院
五、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岳普湖县人民医院检验科试剂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采购人名称:岳普湖县人民医院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永兴盈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查明的上述事实,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岳普湖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岳普湖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