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2026-08-11 00:00:00
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安财购投****[*]号
安财购投〔****〕*号
安阳市财政局于****年*月**日受理了安阳云良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关于“安阳市实验中学*#*#宿舍安装中央空调项目”(采购项目编号:安财磋商采购********)的投诉。经调查论证,现将投诉有关情况及处理决定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安阳云良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安阳市实验中学
被投诉人:河南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我单位质疑招标文件******约定*#、*#宿舍楼中央空调核心设备参数为最低要求、不接受负偏离。
投诉事项*:我单位质疑招标文件中的商务评审设置“品牌制造商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国质量奖得*分”。
投诉事项*:我单位质疑招标文件***设置厂家/集团具备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得*分。
投诉事项*:我单位质疑招标文件***技术负责人得分项强制同时提供暖通/机电中级职称证、职称网查截图、单位社保,缺一项不得分。
三、调查事实
经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对于投诉事项*,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一、技术要求中对*#、*#学生宿舍楼空调设备(核心产品)参数设置内容,同时满足全部参数要求的空调品牌不足三家,投诉人该项投诉事项成立。
*.对于投诉事项*,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标准规定与采购项目的实际需要相关,且不具有排他性,投诉人的该项投诉事项不成立。
*.对于投诉事项*,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标准规定与采购项目的实际需要相关,且不具有排他性,投诉人的该项投诉事项不成立。
*.对于投诉事项*,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投诉人的该项投诉事项成立。
四、处理决定
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成立,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点击下载]****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