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2026-08-10 00:00:00
雄安国贸中心项目****#酒店/公寓五层以下灯具采购及安装变更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一、变更内容
*.“本项目合同控制价为*******.**元。”
变更为: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元。”
*.原招标公告中“*.*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秒至****年*月**日*时**分** 秒(北京时间,下同),通过**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变更为: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秒至****年*月*日*时**分** 秒(北京时间,下同),通过**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原招标公告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秒”
变更为: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秒”。
*.原招标公告中业绩最低要求“类似项目业绩是指近*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个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的酒店灯具供货业绩”
变更为:
“类似项目业绩是指近*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个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的酒店灯具供货业绩”。
*.原招标公告中*.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交货期:****年*月**日前安装调试完毕。实际到场及就位安装日期均以招标人指令为准。所有深化图纸、材料样板确认完成时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
变更为:
“*.*交货期:****年**月**日前安装调试完毕。实际到场及就位安装日期均以招标人指令为准。所有深化图纸、材料样板确认完成时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
二、发布媒介
本次变更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中冶长城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建工第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雄安新区雄安国贸中心项目部
联系人:吴经理
电 话:***********
电子邮件:/
传真(如有):/
网址(如有):/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雄安新区华望城丰华谷一区**座***室
联系人:周朋磊、刘涛、陈彬彬、王林
电 话:************+分机号(****)
电子邮件:**********@**.***
传真(如有):/
网址(如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