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巴音郭楞-2026-08-10 00:00:00
一、项目编号:********************号
二、项目名称:新疆罗布泊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巴州管理站生态监测设施设备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隆创信息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号云密城*栋十二层
被投诉人:新疆建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库尔勒市新华路南天城建大厦*楼
五、基本情况
隆创信息有限公司不服新疆建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就新疆罗布泊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巴州管理站生态监测设施设备项目(采购项目编号:********************号)作出的质疑答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已于****年*月**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一:中标人所投“光伏组件”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存在负偏离。
投诉事项二:中标人所投“磷酸铁锂电池”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存在负偏离。
投诉事项三:中标人所投“无线基站”未提供****型号核准证,涉嫌使用未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不符合法定销售使用条件。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关于投诉事项一、投诉事项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应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的规定。
案涉采购项目评审委员会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投诉事项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年修订)第十四条“使用无线电频率应当取得许可……”、第四十四条“除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外,生产或者进口在国内销售、使用的其他无线电发射设备,应当向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型号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目录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公布。……”、第四十八条“ 销售依照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应当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销售备案。不得销售未依照本条例规定标注型号核准代码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规定。
案涉采购项目“无线基站”系成套系统集成方案,非法定概念中的单一无线电发射设备。系统核心射频发射单元已取得合法有效的****型号核准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的要求,不存在涉嫌使用或销售未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行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不成立。
综上,投诉人投诉事项一和投诉事项二成立,鉴于本案中标结果已经产生,且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符合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程序条件;因评标委员会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客观评审,中标结果的公正性已受影响,且评审档案材料已难以支持重新组织评审或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有效操作;鉴于评分设置自身的重大缺陷,仅通过重新评审难以消除采购文件本身对评审公正性的影响。本机关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责令采购人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鉴于投诉人投诉事项三不成立,本机关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人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果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认为本决定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库尔勒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