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龙泉街道人工食用菌种植发展产业项目(二) 变更通知
2026-08-10
云南/玉溪 变更澄清
易门县龙泉街道人工食用菌种植发展产业项目(二) 变更通知
云南/玉溪-2026-08-10 19:35:24
云南/玉溪-2026-08-10 19:35:24
易门县龙泉街道人工食用菌种植发展产业项目(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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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易门县龙泉街道人工食用菌种植发展产业项目澄清补遗
致:易门县龙泉街道人工食用菌种植发展产业项目各投标单位
近期收到潜在投标人反馈,原招标工程量清单采用国际清单(全费用)计价模式,该格式电子清单无法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常上传。为保障本项目招投标工作顺利实施,经招标人研究决定,现将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重新编制为国标常规清单版本(规费、税金单独计列)并上传至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请所有潜在投标人下载本次更新后的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本次清单修改将影响投标文件编制,距离原定开标时间(****年*月**日)不足**日,现对项目时间节点顺延调整如下:
*. 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 顺延之后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步顺延至新投标截止时间;
*. 招标文件内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由“*******.**元(肆佰捌拾壹万柒仟伍佰零陆元伍角柒分)”调整为“*******.**元(大写:肆佰捌拾壹万柒仟壹佰壹拾柒元叁角壹分)”。编制(审核)说明及综合单价以发布的***版最高投标限价为准。
其余招标文件条款、招标范围、评标办法等内容不作任何调整。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登录交易平台下载新版工程量清单,按照新版清单完成投标报价编制;未下载最新清单造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上传或报价错误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补遗书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组成部分,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代理机构:玉溪优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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