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运城-2026-08-10 00:00:00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意见征询编号:/
二、征求意见范围: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新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拟对新绛县城区(城西、城东、新大桥)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山西鑫沐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于****年*月**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绛县城区(城西、城东、新大桥)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项目
二、代理机构名称:山西鑫沐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三、采购预算:********元
三、采购范围:负责新绛县城西污水处理厂、城东污水处理厂和新大桥东污水处理厂三座污水处理厂的日常运行、维护,合同履约期限:*年。
四、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五、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二)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三)是否全部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四)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五)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六、专家论证意见
本项目经专家组讨论认定,意见如下:
该项目采购需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政策要求;项目目标满足项目所需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满足项目数量、交付或实施的时间和地点等内容;能够满足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采 购 人:新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新绛县正平街***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名称:山西鑫沐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运城经济开发区空港管委会对面*号商铺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意见递交时间:/
*、意见递交方式:书面形式递交
*、意见接收机构:新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山西鑫沐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五、注意事项:
附件信息:
-
采购需求专家论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