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吴忠市-2026-08-10 00:00:00
宁夏回族自治区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年中央财政第二批补助资金项目政府采购三标段补充事项公告(一次)
【信息时间:********** **:**】
【我要打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年中央财政第二批补助资金项目政府采购三标段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为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本国产品的相关政策,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号)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号)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若既有本国产品也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将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具体执行方式如下: *.对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报价给予**%的价格扣除,并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采购项目或采购包中包含多种产品,供应商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其全部产品成本比例达到**%以上的,则对该供应商的全部产品总报价给予**%的价格扣除,并以扣除后的价格进行评审。 *.供应商须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相关产品视为本国产品。(《声明函》格式详见更正后招标文件) *.除上述澄清内容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保持不变,仍按原文件执行。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补遗”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等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盐池县广惠西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丰农巷东侧金榜铭园*号商务楼**楼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聂菁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张羿
电话:*********** ************
五、附件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正文.*** |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