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第八中学采购生物实验室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08-10
四川/成都 变更澄清
四川天府新区第八中学采购生物实验室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四川/成都-2026-08-10 00:00:00
四川天府新区第八中学采购生物实验室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信息发布主体:四川九载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生物实验室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
*、正公告的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开启)时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开启)时间:********** **:**:**,更正为:********** **:**:**。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要求;现 更 正 为:详见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项目情况:

*.计划备案号:********************[****]*****

*、本项目预算金额:采购包*:***,***.** 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品目编号和名称:**********教学仪器 。

二、监督管理部门:四川天府新区财政国资局;

联系电话:************;

地址:四川天府新区科学城北路东段****号*号楼塔楼**层;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本项目所有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四、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无。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天府新区第八中学

地址:四川天府新区茂业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九载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号*栋*单元*层***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老师

电话:************

四川九载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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