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8-10
四川/攀枝花 质疑投诉
攀枝花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攀枝花-2026-08-10 00:00:00
四川/攀枝花-2026-08-10 00:00:00
攀枝花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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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苏保区矿山迹地植被恢复生态治理二期管护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凉山锐风创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月亮湖路*号*幢*层
被投诉人:四川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中心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人民街***号
被投诉人:长源全过程工程咨询(四川)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天府大道南段****号*栋*层***号
四、基本情况
长源全过程工程咨询(四川)有限公司代理的四川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中心苏保区矿山迹地植被恢复生态治理二期管护(*****************),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被投诉人曲解财库[****]**号规定,以承诺制为由拒绝核查中小企业声明真实性;成交候选人从业人员仅*人,无法满足本项目法定最低管护用工,涉嫌虚假填报中小企业材料,磋商小组资格审查流于形式,质疑答复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双重错误。
投诉事项*:磋商小组仅依据劳动合同即给予人员配置满分**分,未核查社保劳动关系,未尽审慎评审义务;质疑答复混淆投标材料下限与评审核查法定义务,评审程序违法。
投诉事项*: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答复未完整核查评审档案,未对畸高分、人员规模矛盾出具书面核查说明,未履行质疑答复法定职责,侵害投诉人知情权。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攀枝花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