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怡乐镇同心村提灌站建设项目(YBSXES(2026)1341)交易公告
2026-08-10
四川/宜宾 招标采购
江安县怡乐镇同心村提灌站建设项目(YBSXES(2026)1341)交易公告
四川/宜宾-2026-08-10 00:00:00
四川/宜宾-2026-08-10 00:00:00
江安县怡乐镇同心村提灌站建设项目施工单位选取公告
发布时间:**********阅读次数:**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江安县怡乐镇同心村提灌站建设项目 |
| 业主或委托单位: | 江安县怡乐镇人民政府 | 咨询电话: | *********** |
| 工期要求(天): | ** | 选取方式: | 随机抽取 |
| 项目预算价(元): | ******.** | 项目发包价(元): | ******.** |
| 资金来源: | 市级财政资金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是 |
| 报名开始时间: | ********** **:**:** | 报名结束时间: | ********** **:**:** |
| 选取开始时间: | ********** **:**:** | 自主选号时间: | *分钟 |
| 资质类别及等级: | 提示:施工单位仅需满足任一资质类别及等级 | ||
| 资质类别 | 等级 | ||
| 施工总承包类**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
| 履约保证金要求: | *.履约保证金为中选金额的*%,以银行转账方式或保函方式缴纳,保函需为见索即付或连带责任保函;民工工资保证金为中选金额的*%,以现金的方式缴纳到业主指定账户(单位全称:江安县怡乐镇人民政府 开户行:四川江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怡乐支行 银行账号:*****************)。 *.缴纳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现金、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交款时间: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施工合同签订前。企业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将视为放弃中选资格,并纳入信用评价管理。 *.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及时间:项目业主接到企业申请和支付凭据资料,以及由项目业主确认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后,**日内退还至中选企业。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①中选企业不履行与项目业主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项目业主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②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③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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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所在地: | 江安县 | ||
| 选取地点: | 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 项目地址: | 江安县怡乐镇同心村 | ||
| 项目概况: | (*)建筑工程主要有泵房、镇墩、支墩等。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主要有:卧式多级泵***********Ⅱ+**/*小型潜水泵*****/******.***组合泵,卧式多级泵配套电机额定功率****,额定扬程***,额定流量***³/*,潜水泵配套电机*.***,额定扬程***,额定流量***³/*、电缆、接地及避雷装置等。 (*)电气系统:提灌站为电力提灌站,根据提灌站的装机功率,利用变压器供电。 (*)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主要有管道、阀门、管件、测量装置等。管道采用钢管和**管(*.****)。 具体项目建设内容以项目预算清单和图纸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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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要求: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目前在本单位任职且人证合一,压证施工。 | ||
| 项目特殊要求: | 一、签订合同 *.成交单位应在成交(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日内与项目业主签订承包合同。 *.本项目合同不接受分包、转包。 二、验收要求 本项目的项目业主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 三、资金支付 (*)发包人只支付到承包人公司基本账户,拒绝向任何第三方支付,其开支的使用应接受发包人的监管; (*)工程竣工、完成工程审计(审计单位由业主单位抽取,审计费用由施工方承担)并验收合格,在提前支付审计金额*%的质量保证金后,一次性支付***%工程款;施工单位按约定履行了工程质保责任,缺陷责任期满后(以工程验收合格并完成移交之日起算,满**个月),质保金原路退还。 四、质量要求 *.该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工程涉及隐蔽工程的,必须经相关责任主体部门验收合格计量且留存好施工佐证资料后方可继续实施下一步工序。未经相关责任主体部门验收人员验收的隐蔽性工程,就进行下一步工程的,施工单位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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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避情形: | 无回避信息 | ||
| 合同主要条款、工程量清单或图纸等: | 佐证资料.*** | ||
| 注意事项: |
*.满足条件的意向施工企业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方可参与本项目的选取,报名时需上传响应文件(范本详见通知公告),响应文件格式不满足范本要求视为无效响应。
*.施工企业报名成功即视为自行承诺满足本项目的所有要求,经查实不满足要求将纳入诚信管理,并按规定暂停或取消宜宾市小额工程交易平台入驻资格。 *.不同施工企业报名联系方式相同或从同一企业(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地址)参与本项目选取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技术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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