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阳县南川河城区段生态综合治理和雨污管网更新改造液压坝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货物项目招标澄清答疑
2026-08-10
山西/吕梁 变更澄清
中阳县南川河城区段生态综合治理和雨污管网更新改造液压坝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货物项目招标澄清答疑
山西/吕梁-2026-08-10 00:00:00

中阳县南川河城区段生态综合治理和雨污管网更新改造液压坝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货物项目招标澄清答疑

发布日期:********** **:** ************************************************************信息来源: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阳县南川河城区段生态综合治理和雨污管网更新改造液压坝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货物项目招标控制价 ****/**/** 中阳县南川河城区段生态综合治理和雨污管网更新改造液压坝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货物项目招标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中阳县南川河城区段生态综合治理和雨污管网更新改造液压坝金属  
结构设备及安装货物项目招标澄清答疑  
(招标编号:********************)  
一、内容  
我单位于 **** 年 * 月 ** 日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吕梁市)》发布了中阳县南川河城区段生态综合治理和雨污  
管网更新改造液压坝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货物项目招标公告,现对投标单位的疑  
问进行澄清答疑:  
一、针对质疑事项一:招标文件强制要求提供独立液压坝中标业绩、排斥  
设备分包厂商的质疑答复  
(一)招标文件实际条款澄清  
经核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业绩要求栏明确标注  
“/”,本项目资格条件未将独立中标业绩设置为强制性准入门槛;仅在综合评  
审商务分设置业绩加分项,业绩仅作为择优评分要素,不构成投标否决项,不存  
在强制提供独立中标业绩方可投标的限制性条款。  
(二)评分业绩设置合规性说明  
*.评分规则明确认可供货合同业绩:评标办法商务业绩条款载明,业绩证明  
材料包含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协议书,并未限定仅接受独立中标项目;设备制  
造商作为供货分包、设备直供签订的专项供货合同,均可作为有效业绩参与计分,  
完全覆盖行业主流交易模式。  
*.设置液压坝同类业绩评分具备项目匹配合理性:本项目包含 ** 座不同跨  
度液压坝,集成水下监控、音乐喷泉、自动化远程控制系统,技术复杂度、现场  
安装难度远高于常规小型液压坝。设置同类项目业绩加分,是为择优筛选具备成  
套设备设计、制造、成套安装综合履约能力的供应商,符合“评审因素与项目履  
约需求相匹配”的法定要求,未对潜在供应商设置差别、歧视待遇。  
*.不存在排斥制造商情形:仅加分不设准入门槛,无同类业绩企业依然可正  
常投标、参与评审,仅商务分项得分存在差异,不丧失中标资格,不构成排他限  
制。  
(三)结论  
本质疑事项所述 “强制要求独立中标业绩、排斥设备供应商” 与招标文件  
原文不符,质疑依据不成立,不予调整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二、针对质疑事项二:项目负责人要求市政相关专业职称与水利项目属性  
不符、存在排他的质疑答复  
(一)项目整体属性说明  
本项目立项批复主体为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属于城区河道市政生  
态综合治理工程配套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整体归类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河道治理、  
景观坝体、城区雨污管网改造均属于市政工程建设范畴,并非纯水利枢纽专项工  
程,招标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与项目整体立项、  
行业监管属性完全匹配。  
(二)条款包容性补充说明  
*.评标人员评分标准仅将市政职称作为得分项,未设置为资格否决条件:拟  
派项目负责人持有水利水电、水工金属结构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评标委员会评  
审时可同等认可其专业管理能力,不扣分、不废标,不存在仅认可市政人员、排  
斥水利专业企业的情形。  
*.项目施工兼具市政与水利双重要求:本液压坝坐落于城市城区河道,兼顾  
防洪水利功能与城市景观、市政运维需求,现场安装需符合市政施工现场管理、  
城区交通协调、景观配套施工等市政规范,配备市政专业管理人员可保障现场统  
筹协调,资格评审要素与项目综合需求相适应,未违反招投标公平性规定。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歧视性条款,特指  
将特定资质设为投标必要资格;本条款仅为商务加分评审因素,无资格否决效力,  
不属于法定排斥、差别待遇情形。  
(四)结论  
本质疑事项依据不足,招标文件人员评分条款合规,不作修改。  
三、针对质疑事项三:强制要求设备原始发票、限制二手 / 调剂设备参与  
竞争的质疑答复  
(一)澄清招标文件要求适用范围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设备购置发票仅针对自有生产检验设备、加工机床(商务  
设备评分项证明材料),并非要求投标供货的液压坝成品设备提供出厂发票;招  
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明确约定:本项目供货设备为全新成套液压坝金属结构设  
备,约定交付全新原厂设备,不允许二手、调剂旧设备进场,有明确技术与质保  
依据。  
(二)限制二手设备的合理性说明  
*.项目质保责任约束:招标文件约定设备竣工验收后三年免费质保,二手 /  
调剂设备存在部件老化、原厂质保过期、零配件停产、故障隐患多等问题,无法  
满足长达三年全免费维修更换的质保承诺,存在后期市政运维重大风险。  
*.安全与防洪硬性要求:本项目 ** 座液压坝承担城区河道汛期防洪功能,  
设备承压、止水、液压系统安全直接关系群众人身财产安全,二手设备无法保障  
出厂气压试验、无损探伤等全套出厂检测指标达标,不符合河道防洪设施强制性  
安全标准。  
*.政府采购资金使用要求:本项目资金为财政专项资金,财政资金采购公共  
基础设施设备,政策要求优先采购全新合格原厂成套设备,严禁二手非标设备用  
于防洪市政核心设施。  
(三)证明材料区分说明  
*.投标人自有生产设备需提供购置发票:目的核验生产设备权属、采购时间,  
核实企业真实制造产能,防止投标人虚构设备产能骗取高分;  
*.供货液压坝设备全新原厂保障:供货时提供原厂出厂合格证、第三方整机  
检测报告、原厂质保承诺函即可,不强制要求同步提供整机增值税发票;若投标  
人自有全新库存原厂设备,提供库存权属证明、原厂出库单可替代原始采购发票,  
招标文件未一刀切限制权属证明材料形式。  
(四)结论  
招标文件区分生产设备、供货设备两类证明材料要求,限制二手设备供货符  
合项目安全、质保及财政资金管理规定,不存在限制市场充分竞争情形,该质疑  
事项不成立。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方式:************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中阳县宁乡镇办公楼三层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中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产业路 ** 号新岛科技园 * 座三层  
地
联 系 人:张飞燕  
联系方式:*********** ***********  
电子邮箱:**********@***.***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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