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利辛县-交易结果】江集镇双营社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6-08-10
安徽/亳州 中标结果
【亳州市-利辛县-交易结果】江集镇双营社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亳州-2026-08-10 00:00:00

江集镇双营社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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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江集镇双营社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交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工业园创业路*

成交金额:人民币贰佰叁拾捌万壹仟贰佰元(*******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项目名称:江集镇双营社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

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项目经理:余尚梅

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皖****************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涛、齐敏、鞠一锋(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经理、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供应商评审得分与排序、供应商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公告发布日期:*******

*.开标日期:******

*.资格能力条件:详见附件。

*.业绩:详见附件

*.信誉:详见附件

*.项目经理:余尚梅

*.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详见附件

*.供应商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供应商最终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至*******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事实依据;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利辛县财政局:联系电话************

(五)领取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 利辛县江集镇人民政府

址: 利辛县***附近

联系方式: 朱葛峰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科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阳德路宣城百汇一期五金大世界*****

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 徐慧 朱葛峰 郑永才

联系电话:*********** *********** ***********

十、附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格能力条件、分项报价表、业绩、信誉、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供应商评审得分与排序、供应商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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