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提供的产品/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及采取补救措施,乙方逾期**日仍未整改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当年度预算总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因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财产或人身发生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甲方有权按《考核评分表》对乙方的供货情况按月考核,考核采用扣分累计制,考核结果作为结算支付依据,具体如下:按月考核**分(含)以上为合格,**分(含)以上按货款的全额支付;**分(不含)以下每分扣货款***元。根据考核结果,合同周期内低于**分的中标人,第一、二次进行约谈,第三次终止合作。
**.*乙方供货中出现伪劣、质次原料,除退换货外,采购人有权依据《机关食堂供应商管理制度》开具《机关食堂供应商处罚单》,从月底结账总额中扣除该笔款项金额。(扣除款项与考核同时生效)
**.*凡有下列情况出现的,采购人可随时暂停乙方在本项目中的供货资格直至终止合同,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还将追责,因乙方下列情形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乙方考评结果较差或达不到国家、行业或合同约定标准;
(*)商品由他人代送,经整改无效的;
(*)要求检测的商品未经检测,且未按要求限时整改的;
(*)乙方在服务期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乙方违反合同条款不能诚信履约。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提供的产品/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及采取补救措施,乙方逾期**日仍未整改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当年度预算总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因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财产或人身发生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甲方有权按《考核评分表》对乙方的供货情况按月考核,考核采用扣分累计制,考核结果作为结算支付依据,具体如下:按月考核**分(含)以上为合格,**分(含)以上按货款的全额支付;**分(不含)以下每分扣货款***元。根据考核结果,合同周期内低于**分的中标人,第一、二次进行约谈,第三次终止合作。
**.*乙方供货中出现伪劣、质次原料,除退换货外,采购人有权依据《机关食堂供应商管理制度》开具《机关食堂供应商处罚单》,从月底结账总额中扣除该笔款项金额。(扣除款项与考核同时生效)
**.*凡有下列情况出现的,采购人可随时暂停乙方在本项目中的供货资格直至终止合同,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还将追责,因乙方下列情形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乙方考评结果较差或达不到国家、行业或合同约定标准;
(*)商品由他人代送,经整改无效的;
(*)要求检测的商品未经检测,且未按要求限时整改的;
(*)乙方在服务期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乙方违反合同条款不能诚信履约。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