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机关事务中心雨花区机关食堂大宗食材及物资供应定点配送服务项目标段六合同公告
2026-08-10
湖南/长沙 中标结果
长沙市雨花区机关事务中心雨花区机关食堂大宗食材及物资供应定点配送服务项目标段六合同公告
湖南/长沙-2026-08-10 00:00:00
长沙市雨花区机关事务中心雨花区机关食堂大宗食材及物资供应定点配送服务项目标段六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雨花区机关食堂大宗食材及物资供应定点配送服务项目标段六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雨花区机关事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政府机关大院   
供应商(乙方):  长沙市雨花区荣浩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砂子塘街道桔园小区三片***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雨花区机关食堂大宗食材及物资供应定点配送服务项目标段六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折扣率(%)
* 雨花区机关食堂大宗食材及物资供应定点配送服务项目标段六 其他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标的名称

执行标准和感观要求

*

冷鲜猪肉、牛肉、羊肉及内脏、香肠、腊肉等其副产品

冷鲜肉类具有其固有的正常颜色,肌肉红色均匀,新鲜,有光泽,不注水,无泥污、无血污、放血状况良好,肉边整齐、无破碎肉、无粘液渗出或很干的表皮,无点状、块状等小颗粒灰白色寄生虫。具有其固有的正常气味、无臭味、串味等异味。指压后凹陷、能恢复原状。肉上有屠宰场经质量检验合格的滚花,提供所供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和肉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

猪肉、牛肉、羊肉等相关加工产品

合同预算金额小写:*******元/年,*******元/*年

大写:壹佰捌拾万元/年,伍佰肆拾万元/*年

具体执行标准和技术要求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该等价格已包含物资、运输、搬运、检验检疫、人工、管理、税金、利润、财务等各项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负责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服务期限:本合同期限自*******日起至*******日止,服务期限*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地点: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办)机关食堂。

*.*服务方式:乙方按采购人下单的食材种类和数量,按时足量地将食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由乙方专用配送车辆负责运输,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搬放至指定地点。

二、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

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乙方投标文件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从严执行。

*.人员配置要求

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乙方投标文件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从严执行。

*.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乙方投标文件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从严执行。

*.其他要求

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乙方投标文件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从严执行。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合同定价方式:上浮率(%)
*.付款方式:


*.*双方按月结算。乙方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将当月的《供货结算汇总表》(内容应包括实际供货数量、基准单价、上浮率及应结算金额)及经采购人验收人签字确认的送货单,报送采购人审核。货款经双方核对确认后结合考核结果进行据实结算,乙方需先行向采购人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付款期限予以顺延),采购人在下一自然月月底前完成审核确认并支付相应款项。

*.*乙方最终结算价=实际供货数量×基准单价×(*+中标上浮率**%)。但乙方年度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年度预算价格(***万元),超过部分金额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

*.*由于乙方采取欺骗、隐瞒、虚报等手段,故意抬高配送价格的,采购人经调查发现配送价格虚高的,采购人有权提出按市场价重新结算。

*.*乙方有责任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按双方约定的日期时间,向采购人提供商品的价格信息,如采购人对乙方提供的商品价格有异议,采购人应与乙方协商调整,乙方有举证责任。在报价的有效期内,采购人按双方所确定的商品价格进行验收货,并给予结算货款。物资的数量,以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应物资数量为准。

*.*乙方提供给采购人的各类票据、检测报告、价格资料等,均应使用电脑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乙方应每天将配送单据送至采购人审查备案,对随意涂改、增减的票据,采购人有权认定为无效票据,并拒绝支付相应款项。

*.*乙方收款信息:

名:长沙市雨花区荣浩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金色大道支行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公司长沙金色大道支行(长沙市雨花区荣浩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预付款保函:

/

*.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 —— **********

五、服务地点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机关食堂(一办)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号)文件要求,采用分批次验收。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采购人按规定进行处理或由行政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若检测结果证实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国家相关标准,则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若检测结果合格,则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采购人将不定期采用随机抽样方式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安全、卫生标准的,送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果不合格的,乙方赔偿采购人所有损失,如产生严重后果的,需承担法律责任。抽检不合格达到*次,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重新采购配送直至验收合格,有关重新采购配送、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合同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负责全部采购费、配送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及配送。

*.*乙方将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应立即与采购人指定收货人进行到货检验,检验内容为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清洁、数量是否与本合同/订单一致,质量及索证是否符合采购人要求,并共同签署到货验收结果。

*.*采购人验收合格之前,货物的所有权、一切风险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采购人依据《考核评分表》(详见附件)对乙方的供货情况按月考核,考核采用扣分累计制,考核结果作为结算支付依据。


(*)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履约验收标准:

按采购要求执行。

(*)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以整改通知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尽快组织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每月汇总报告甲方,由甲方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十、违约责任
*.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提供的产品/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及采取补救措施,乙方逾期**日仍未整改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当年度预算总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因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财产或人身发生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甲方有权按《考核评分表》对乙方的供货情况按月考核,考核采用扣分累计制,考核结果作为结算支付依据,具体如下:按月考核**分(含)以上为合格,**分(含)以上按货款的全额支付;**分(不含)以下每分扣货款***元。根据考核结果,合同周期内低于**分的中标人,第一、二次进行约谈,第三次终止合作。

**.*乙方供货中出现伪劣、质次原料,除退换货外,采购人有权依据《机关食堂供应商管理制度》开具《机关食堂供应商处罚单》,从月底结账总额中扣除该笔款项金额。(扣除款项与考核同时生效)

**.*凡有下列情况出现的,采购人可随时暂停乙方在本项目中的供货资格直至终止合同,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还将追责,因乙方下列情形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乙方考评结果较差或达不到国家、行业或合同约定标准;

*)商品由他人代送,经整改无效的;

*)要求检测的商品未经检测,且未按要求限时整改的;

*)乙方在服务期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乙方违反合同条款不能诚信履约。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提供的产品/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及采取补救措施,乙方逾期**日仍未整改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当年度预算总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因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财产或人身发生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甲方有权按《考核评分表》对乙方的供货情况按月考核,考核采用扣分累计制,考核结果作为结算支付依据,具体如下:按月考核**分(含)以上为合格,**分(含)以上按货款的全额支付;**分(不含)以下每分扣货款***元。根据考核结果,合同周期内低于**分的中标人,第一、二次进行约谈,第三次终止合作。

**.*乙方供货中出现伪劣、质次原料,除退换货外,采购人有权依据《机关食堂供应商管理制度》开具《机关食堂供应商处罚单》,从月底结账总额中扣除该笔款项金额。(扣除款项与考核同时生效)

**.*凡有下列情况出现的,采购人可随时暂停乙方在本项目中的供货资格直至终止合同,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还将追责,因乙方下列情形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乙方考评结果较差或达不到国家、行业或合同约定标准;

*)商品由他人代送,经整改无效的;

*)要求检测的商品未经检测,且未按要求限时整改的;

*)乙方在服务期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乙方违反合同条款不能诚信履约。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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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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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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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中标(成交)通知书;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采购文件;
(*)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刘艺 法定代表人: 杨荣科
委托代理人: 李玉琴 委托代理人: 杨荣科


附件列表
  1. 附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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