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大冶湖新区供水工程-净水厂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8-10
湖北/黄石 变更澄清
环大冶湖新区供水工程-净水厂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湖北/黄石-2026-08-10 00:00:00
湖北/黄石-2026-08-10 00:00:00
环大冶湖新区供水工程*净水厂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担保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见附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环大冶湖新区供水工程*净水厂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环大冶湖新区供水工程*净水厂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内容作以下澄清: 一、依据国家相关文件资格要求*.*项“所投产品(水泵、阀门)非自行生产的,须提供品牌授权书和生产许可证明(自行生产提供生产许可证明即可)”现变更为*.*项“所投产品(水泵、阀门)非自行生产的,须提供品牌授权书”。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年**月**日*时*分。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及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同步顺延。 其它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黄石市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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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