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恒生大厦第一届物业管理委员会新恒生大厦1幢屋顶渗水维修成交候选人公示[{unit}]
2026-08-10
安徽/合肥 中标结果
新恒生大厦第一届物业管理委员会新恒生大厦1幢屋顶渗水维修成交候选人公示[{unit}]
安徽/合肥-2026-08-10 00:00:00
  • 新恒生大厦第一届物业管理委员会新恒生大厦*幢屋顶渗水维修成交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新恒生大厦*幢屋顶渗水维修

    项目编号: *************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新恒生大厦*幢屋顶渗水维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拓斯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壹拾贰万陆仟肆佰陆拾玖元柒角伍分(¥:******.**元)

    采购人:新恒生大厦第一届物业管理委员会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张洼路***号(鸭林冲地铁站*号口步行***米)

    联系人:韦先生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号

    联系人:史新军

    联系电话:***********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号合普集团***室,联系人:史新军,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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