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鞍山-2026-08-10 00:00:00
当涂一中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答疑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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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涂一中食堂设备采购项目(*******************)两创产品评分项答疑更新说明
本文件作为本项目磋商文件补充说明,与原磋商文件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一、问题 *:采购文件提及最新一期《马鞍山市两创产品目录》,公开渠道检索到最新版本为《****年马鞍山市两创产品目录》,确认该目录是否为本项目评审有效版本,是否存在更新或补充版本。
答复:本项目评审采用的有效版本为《****年马鞍山市两创产品目录》。本项目磋商文件所指"最新一期"以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前经马鞍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正式向社会公布的具体期次为准。
二、问题 *:本项目食堂采购设备在 **** 版目录中未检索到匹配产品;评分规则 “每提供一类有效认定文件得 * 分”,是否要求投标产品及制造商产品必须列入目录;目录无匹配产品时该分项是否所有供应商均不得分,是否存在其他认定途径。
答复: *、本评分项仅认可正式列入《****年马鞍山市两创产品目录》内的产品,投标产品及对应制造厂商产品条目必须在目录内方可得分;目录外产品无其他认定途径,不接受厂家自行出具的创新类证明替代目录。
*、供应商所投产品全部不在目录范围内的,本评分项不得分,全部供应商执行统一评审标准。
三、问题 *:请明确 “有效认定文件” 具体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复:投标响应时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材料不全不予计分:
*、《**** 年马鞍山市两创产品目录》官方文件对应产品完整页面扫描件,需清晰显示序号、企业名称、产品名称;
*、投标产品与目录产品一致性说明,列明目录产品名称、投标产品名称,说明二者属于同一产品。 仅提交目录截图不予认可,制造商自行出具的产品认定证明不作为计分依据。
三、其他说明
*、本答疑属于磋商文件组成部分,如与原磋商文件内容冲突,以本答疑更新说明为准,其余条款仍执行原磋商文件。
*、各潜在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请遵照本答疑要求,防止材料不符合要求造成不予计分。
项目名称:当涂一中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代理机构:安徽旭麟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