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中转站设施设备、公厕新建及改造项目(地埋水平压缩式设备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8-10
江苏/淮安 质疑投诉
垃圾中转站设施设备、公厕新建及改造项目(地埋水平压缩式设备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江苏/淮安-2026-08-10 00:00:00

垃圾中转站设施设备、公厕新建及改造项目(地埋水平压缩式设备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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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中转站设施设备、公厕新建及改造项目(地埋水平压缩式设备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垃圾中转站设施设备、公厕新建及改造项目(地埋水平压缩式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山西雷歌环卫工程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山西省长治市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村汽贸城*区二排七号商铺

被投诉人:淮安市清江浦区环卫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被投诉人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西路**号

相关供应商:不涉及第三方相关供应商

地址:不涉及第三方相关供应商

当事人:不涉及第三方相关供应商

地址:不涉及第三方相关供应商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 技术参数分值占比过低、扣分规则不合理(评审核心倒置);*. 强制要求★参数提供***检测报告作为佐证;*. 方案部分**分权重失衡、评分标准不合理;*. 商务部分能源管理体系证书设置不合理;*. 商务部分供应商资信(专利、高新资质、社保等)设置不合理;*. 分批供货**日内完成单批次供货安装调试工期不合理;*. 采购需求备注要求提供公告日前国家级***检测报告,前后矛盾。

投诉请求:*. 依法暂停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认定投诉事项成立,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修改招标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依照相关法律,请财政监管部门按相关法律,能以公平、公正、公开的角度开展本次招标活动。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成立(影响采购结果);投诉事项*、*、*不成立。处理决定: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清江浦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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