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中转站设施设备、公厕新建及改造项目(移动勾臂箱式12立方中转站设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8-10
江苏/淮安 质疑投诉
垃圾中转站设施设备、公厕新建及改造项目(移动勾臂箱式12立方中转站设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江苏/淮安-2026-08-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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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中转站设施设备、公厕新建及改造项目(移动勾臂箱式**立方中转站设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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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中转站设施设备、公厕新建及改造项目(移动勾臂箱式**立方中转站设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垃圾中转站设施设备、公厕新建及改造项目(移动勾臂箱式**立方中转站设备)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年*月**日
投诉人地址 :****年*月**日
被投诉人:淮安市清江浦区环卫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被投诉人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西路**号
相关供应商:不涉及第三方相关供应商
地址:不涉及第三方相关供应商
当事人:不涉及第三方相关供应商
地址:不涉及第三方相关供应商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标准技术参数和材质检测要求提供***或****标志的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加▲项共**个参数变相要求送检,加重投标义务和成本;*. 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性能配置要求中多条参数要求提供示意图(第*、*、**、*****条等),属于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投诉请求:*. 依法暂停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认定投诉事项成立,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修改招标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依照相关法律,请财政监管部门按相关法律,能以公平、公正、公开的角度开展本次招标文件。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部分成立(责令修改完善报告委托单位等表述);投诉事项*成立;成立事项影响采购结果。处理决定: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清江浦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