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本溪-2026-08-10 00:00:0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环境保护综合整治项目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环境保护综合整治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本溪市明山区高台子街道办事处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国道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辽宁中源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龙威路***栋**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环境保护综合整治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应省、市文件要求,需对高台子街道办事处全镇下辖**个村的**个垃圾临时堆放点,**个垃圾池,镇内主河道及分支河道垃圾、小开荒等整体综合整治。镇内及河道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清理、场地平整、外运至指定地点。 ★一、服务范围及履约期限 *.服务范围:高台子街道办事处所有管辖范围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个月(具体时间按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二、服务内容: *.机械清理主河道、分支河道底部垃圾:全面清理河道范围内及沿岸堆积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包括漂浮垃圾、岸堤堆放垃圾、河道内填埋垃圾等,彻底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开垦的小开荒农田,铲除农作物秸杆等。清理厚度平均*****,清理后就地平整,掩埋处理。实际清运以现场地质、河道淤积现状为准,确保清淤到位。(清理垃圾计划********) *.固体废物挖装外运:各村建筑垃圾外排存量,须统一装车外排至千金岭垃圾处理中心,外运运距自行考虑。(垃圾清运量计划******) *.人工配合清捡垃圾:按照采购人要求对指定河道内白色垃圾等进行人工清理,工人数量按照采购人要求必须满足。(计划**工日) ★三、服务要求: *.在采购人指定的垃圾排放场,安排设备平整,直至完成采购人验收要求。 *.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单位要求的时间清理完毕,具体清运时间由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约定。临时性突发工作,采购单位电话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需及时到达清运现场开展清运工作。 *.在履约过程中,成交供应商的清运车辆必须外观整洁,车况良好,并符合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机动车尾气、噪音等各项指标均达到规定的检测标准,做好防污染措施,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不得沿途散落、遗漏垃圾。成交供应商应自觉维护采购单位在公众中的良好形象,严禁在清运过程中分解垃圾或从事采购单位授权范围以外的事宜。 *.成交供应商在垃圾清运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按采购单位要求进行清运,如过程中损坏周围建筑物、设备设施所需要的赔偿和修理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注意防火安全,消除火灾隐患。 ★四、结算方式 以实际发生量结算,支付相应金额(成交供应商需提供甲方所需发票)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