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8-10
四川/眉山 质疑投诉
青神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眉山-2026-08-10 00:00:00
四川/眉山-2026-08-10 00:00:00
青神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青神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大中小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青神县国、省道路口整治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甘孜县海凌商贸部(个体工商户)
地址: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甘孜县竹溪村龙甘产业园区综合楼***幢***室
被投诉人:青神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眉山市青神县交通街*号
被投诉人:眉山满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青竹街道振兴路**号
四、基本情况
眉山满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青神县交通运输局青神县国、省道路口整治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磋商文件未依法设定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及行业管理规范
投诉事项*:业绩评分条款未明确定义“类似项目”,评审标准模糊,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
投诉事项*: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确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该行业归类与项目实际采购内容严重不符,违反《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导致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无法有效落实,损害了潜在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投诉事项*:磋商文件将不在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认定为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违反品目清单管理的强制性规定,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四)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青神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