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达科技电子封装材料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净化机电安装工程(四次)澄清、修改通知五[{unit}]
2026-08-09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圣达科技电子封装材料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净化机电安装工程(四次)澄清、修改通知五[{unit}]
安徽/合肥-2026-08-09 00:00:00

圣达科技电子封装材料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净化机电安装工程四次澄清、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圣达科技电子封装材料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净化机电安装工程(四次)(招标编号:**************)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业绩要求修改为:自****年*月*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万元洁净或净化工程施工业绩。

*、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投标人业绩要求、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部分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部分评分标准*项目经理业绩,若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万元,且合同内容含洁净或净化内容,此类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评审因素的予以认可,若合同内容不含洁净或净化内容则不予认可。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和附录*中,投标人应提供下列勾选的任一类别的业绩证明材料修改为:

☑第二类:

(*)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或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公章)。

(*)其他材料:/

以上业绩证明材料的修改对资格评审、详细评审商务部分投标人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评分均适用。前几次招标期间关于本条业绩证明材料如有与本次澄清、修改通知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原设计线缆型号进行调整,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相应进行修改,详见附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长至开标时间。

特此通知。

招标人:合肥圣达电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