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16-10-27 00:00:00
合肥经开区红莲园拆迁期间的电力线路安全整理工程 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经开区红莲园拆迁期间的电力线路安全整理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黎明水电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庐阳产业园秀水路*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柒拾叁万肆仟柒佰伍拾壹元柒角贰分(¥******.**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企业业绩: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无人值守变电站工程
项目经理:杨伟
项目经理业绩:黄山学院内电网扩容线路改造工程
谈判小组名单: 陶有抗、王辉、陶涛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号****室
项目负责人:秦永利 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经开区翡翠路***号****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方工,联系电话:*************【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附件:定工程类谈判文件********版红莲园拆迁重点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