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经开区违法建筑拆除工程
2017-02-28
安徽/合肥 中标结果
合肥经开区违法建筑拆除工程
安徽/合肥-2017-02-28 00:00:00

合肥经开区违法建筑拆除工程 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经开区违法建筑拆除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百建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南方嘉园商城******

中标费率):**%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企业业绩:*、马鞍山雨润百瑞食品有限公司危旧房屋拆除工程;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号仓库拆除工程。
评定小组名单:刘小红 张敬标 魏斌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号

联系人:魏工

联系方式:*************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号****室

项目负责人:王成 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经开区管委会*座****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方工,联系电话:*************【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附件:合肥经开区违法建筑拆除工程(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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