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行政中心管理处物业管理
2018-12-04
安徽/合肥 招标采购
安徽省行政中心管理处物业管理
安徽/合肥-2018-12-04 00:00:00


安徽省行政中心管理处物业管理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行政中心管理处物业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





财政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深圳市龙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福园小区**栋一楼


中标金额:********元/年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省行政中心管理处物业管理等一项








评审委员会名单:蒋小平,陈祥枝,龚蕾,范源,聂小斌,王家灵,李强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省行政中心管理处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号


联系人:李强


联系方式:*************






集中招标(采购)机构名称: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合肥要素市场六楼


项目负责人:刘丹联系电话:*************、********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区***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一)中标通知书发出情况


安徽省行政中心管理处物业管理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附件:招标正文.*** 附件:公示材料.****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