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944-优质粮食工程项目资金
2018-04-27
安徽/合肥 招标采购
201712944-优质粮食工程项目资金
安徽/合肥-2018-04-27 00:00:00

**********优质粮食工程项目资金项目中标(成交)公告(第*包)

、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优质粮食工程项目资金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分包(标段):第*包

财政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

第*包:原子吸收火焰光度等: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亚美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长江西路***号拓基城市广场金座*#*********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贰佰伍拾肆万捌仟陆佰元(¥*******.**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优质粮食工程项目资金第*包一批。


评审委员会名单:杨义,盛海,程华平,汪韩送,郑海松,马琳娜,胡斌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

地址:合肥市潜山路***号

联系人:胡斌

联系方式:*************


集中招标(采购)机构名称: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合肥要素市场六楼

项目负责人:宋晓燕 联系电话:*************、*************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区***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中标通知书发出情况

**********优质粮食工程项目资金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附件:招标正文.*** 附件: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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