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16-07-13 00:00:00
店埠河干流下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第一部分)**义和商业街污水管道工程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店埠河干流下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第一部分)**义和商业街污水管道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标段: *标段 店埠河干流下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第一部分)**义和商业街污水管道工程
店埠河干流下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第一部分)**义和商业街污水管道工程*标段: 中标(成交)人名称:安徽恒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号金鼎广场*座****室 中标金额:人民币 壹佰捌拾贰万零壹佰肆拾壹元捌角捌分(¥*******.**元) 中标(成交)人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建设一批 项目经理:胡茂凯 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合肥高新区王明湖生态湿地建设工程*(零星雨污水截流管及土方工程雨污水整改)项目工程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