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潜江市财政局关于对潜江市设施设备更新项目(洗扫车、洒水车采购)第二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8-07
湖北/潜江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潜江市财政局关于对潜江市设施设备更新项目(洗扫车、洒水车采购)第二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潜江-2026-08-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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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财政局关于对潜江市设施设备更新项目(洗扫车、洒水车采购)第二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潜江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潜江市设施设备更新项目(洗扫车、洒水车采购)第二次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津亿达环卫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朝霞街状元城*号楼
被投诉人:潜江市环境卫生管理局;被投诉人*:精言(湖北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潜江市园林办事处创业路*号;地址*:湖北省潜江市泰丰街道办事处红梅东路**号光彩建材城**栋***室
三、基本情况
采购预算***.**万元。本项目政府采购项目编号为*******************二,采购计划备案号*****************。****年*月**日,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年*月**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年*月*日,被投诉人*向投诉人回复质疑。****年*月*日,本项目发布更正公告。****年*月*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邮寄的投诉书及有关材料,依法受理本投诉。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为:*、本项目采购需求指向、倾向及限制性明显,框定了特定车型与制造商产品,削弱了项目竞争性与公正性,对潜在供应商构成不合理差别与歧视;部分技术参数设置存在不合理之处,致使市场上没有车型能够完全满足采购需求,难以形成有效的竞争局面,需重新审视并调整参数设定。*、当前评分标准未依法量化和细化,缺乏明确判断标准,扩大了评标委员会自由裁量空间,易引发主观比较,难以确保评标公正统一。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潜江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