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2026-08-06 00:00:00
淄博市中心医院拟对山东省淄博市中心医院医用直线电子加速器等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山东省淄博市中心医院医用直线电子加速器等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淄博市中心医院 三、采购预算(元):***,***.** 四、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为保障我院肿瘤放疗、影像诊断业务合规稳定开展,规避设备停机、精度不达标等风险,现对****年购置的医用直线加速器、**排**、γ射线遥控后装治疗机三台核心放射诊疗设备采购一体化专项维保服务。设备常年高频运行,部件老化磨损、性能衰减隐患持续增多,缺乏专业维保将严重影响临床诊疗与质控达标;本次维保涵盖故障抢修、配件更换、计量校准、定期保养、隐患排查及应急保障等全流程服务,以此稳定设备运行状态、延长设备使用年限,保障诊疗工作有序推进。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次维保涉及的核心设备集成厂商专属专利技术、定制化核心软硬件及专属控制系统,设备核心技术架构、配件生产工艺、精准校准参数及系统调试方案均为供应商独家专有,无通用替代配件,无标准化第三方维保解决方案。
六、专家论证意见 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法定情形,满足单一来源采购的全部法定条件,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开展本次采购工作。
七、拟定唯一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淄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华医疗科技园
八、单一来源论证专家 陈汉义、王维红、边立忠 九、公示期:****年**月**日—****年**月**日 十、采购人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人:淄博市中心医院 联系人:司皓文 联系电话:************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上海路**号 监管部门: 联系人:沈延富 联系电话:************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苗绿、季彤 联系电话:************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世纪路北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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