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变更公告,并修改招标文件,现进行澄清说明:
*、第一章 变更公告*.*条修改为“*.*入围数量及分配方式:入围*名供应商,入围单位的项目分配按评审得分排名进行分配。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承接项目采购预算**%的份额,排名第二的投标人承接项目采购预算**%的份额,排名第三的投标人承接项目采购预算**%的份额。若入围供应商履约不到位,则解除合作。”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修改“履约担保的金额”为“每家入围供应商*万元”。
*、第三章 评标办法**.*.*条修改“类似业绩(满分**分)”为“投标人自****年*月*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零星维修工程业绩:
第一档(*分≤得分≤**分):累计结算金额≥**万元,**万元得*分,每增加*万元加*.*分(增加不足*万元不得分),最高得**分;
第二档(*分≤得分≤*分):**万元≤累计结算金额<**万元,**万元得*分,每增加*万元加*.**分(增加不足*万元不得分),最高得*分;
第三档(*分≤得分≤*分):**万元≤累计结算金额<**万元,**万元得*分,每增加*万元加*.*分(增加不足*万元不得分),最高得*分;
第四档(*分):累计结算金额<**万元。
注: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合同和发票)。零星维修工程定义:签订框架合同(或协议),根据合同约定期内完成的施工内容进行结算(或清算),因此需要提供最终的发票作为认定业绩金额的依据;招标采购时无完整、固定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因此不形成确定的合同总价(合同中仅约定了超出固定限额合同终止的除外)。”
请已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在“澄清答疑”菜单中下载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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