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6-08-07 00:00:00
重庆市农业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投标邀请书
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农业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农业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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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及名称 |
最高折扣比例(%) |
第一年 (万元) |
第二年(万元) |
第三年(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中标人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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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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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批发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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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项是*家入围中标单位,中标确定方式:本项目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法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推荐综合排名第*名、第*名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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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为****万元,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预留项目预算金额的**%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以上;
*.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投标人若为大型或为非企业性单位,应将合同总份额的**%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将合同总份额的**%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其自身以及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注:
*.“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发售期限:
*.招标文件发售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报名方式: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将《投标人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成***文档并命名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后发送至**********@**.***(邮箱)。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份,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文件费扫码支付。

(三)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号渝兴广场***栋*层)
(四)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年*月月**日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六)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七)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求,其响应文件才能被接受:
*.按要求完成报名。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递交了纸质响应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转账方式
*.*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所投包对应的任一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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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递交账号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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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重庆市农业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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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计划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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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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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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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 |
银行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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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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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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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号)的规定,落实《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号)。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农业学校
联系人:郭老师
电 话:***********
地 址:重庆高新区白市驿镇白龙路黄金桥*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老师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龙溪街道中渝都会首站*栋***
招标文*重庆市农业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