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滨大(挂)2023-2号(聚港五金地块)配套项目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2026-08-07
天津 招标采购
津滨大(挂)2023-2号(聚港五金地块)配套项目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天津-2026-08-07 00:00:00
招标备案号:******************
招标项目编号:********************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滨大(挂)******号(聚港五金地块)配套项目 已由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以津滨审批一室准[****]***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自然资源生态修复整治中心)。 项目总投资为****.**万元。资金来源为出让地块土地出让金。 建设规模为 ***.***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滨海建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自然资源生态修复整治中心)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项目实施津滨大(挂)******号(聚港五金地块)配套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箱涵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燃气工程,同步实施管线切改、保护等其他工程。
*.* 工程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滨海新区汉港公路以西、天元路以南、世纪大道以北。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津滨大(挂)******号(聚港五金地块)配套项目施工 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箱涵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燃气工程,同步实施管线切改、保护等其他工程。道路工程规划道路长度约***.***米。新建***********雨水主管道约***米、*****污水管道约**米,同步建设检查井、雨水口等。新建*****给水主管道约****米,同步建设给水支管、消火栓、直埋闸等。新建****燃气管道约***米,同步建设阀门、警示带、示踪线、标志牌等。中标单位须完成招标人发放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本标段投资金额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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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要求: ****年*月**日至****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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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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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本项目应配备人员:(*)正项目经理*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在投标期间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技术管理负责人*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且为本单位职工,单独配置;(*)上述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证明中参保单位称须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如参保单位名称为申请人分公司,则可视为一致);(*)项目其他人员配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其他资质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年**月**日**时**分**秒至****年**月**日**时**分**秒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网上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秒,投标人应于当日**时**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
*、定标方式
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否。
招标人: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自然资源生态修复整治中心)
法定代表人:陈亚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经济区福地商务园***
邮政编码:******
联系人:耿冰瑾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建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程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号滨海建投大厦
邮政编码:******
项目负责人:王帅
电话:************
传真:************
日期:****年**月**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自然资源生态修复整治中心)
受理负责人:耿冰瑾
电话:********
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经济区福地商务园***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 张瑜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连道****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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