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2026-07-31 00:00:00
东坎街道卫生院南湖卫生室装修事项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本招标项目东坎街道卫生院南湖卫生室装修事项采购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东坎街道卫生院南湖卫生室装修事项采购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东坎街道卫生院南湖卫生室装修事项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项目规模:东坎街道卫生院南湖卫生室装修事项采购项目为一个标段。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吊顶天棚、墙面装饰抹灰、马桶、洗漱台、广告标牌制作等改造装修,具体内容详见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工程量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资金来源:自筹。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建设地点:东坎街道南湖社区。
(*)质量要求:合格。
(*)要求工期:**日历天。
(*)质保期:二年。
(*)最高控制价为:**万元。
(**)报价方式:采用总价报价。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须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四、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及竞争性谈判最低价评标价法。
五、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元。投标时装袋密封后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开标结束后,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现场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退还。
*.*履约保证金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单位须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合同金额的**%,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或现金形式提交)。
*.*.*中标单位若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本单位有效期内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评级在**级及以上的,中标人可享受政府采购供应商履约保证金减免(即为全免)政策(具体减免政策请参见滨办通〔****〕**号文件)。信用报告是指投标人或供应商委托经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按照相关标准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价报告。办理第三方信用报告的具体事项请咨询滨海县信用办,联系电话:*************。
*.*.*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中标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中标供应商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中标供应商履行合同违约时,采购人按合同约定扣除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如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还应当依法赔偿超过部分的损失。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方式:无息退还至投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账户。如为保函,在到期时自行失效。
*.*.*.*时间:验收合格且采购人收到发票后**日内。
*.*.*.*条件:按合同要求全部履约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招标人收到中标人出具的发票。
*.*.*.*不予退还情形:
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视情节决定不予退还或部分不予退还。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中标人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
(*)中标人所供工程、货物或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
(*)中标人采取欺骗、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或与其它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中标人将合同内容转包、违法分包的;
(*)中标人故意捏造事实或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的。。
六、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结束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凭审计报告付审计价的**%,余款待质保期一年满后付至审计价的**%,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结清余款,结算时须提供税务发票。
注:(*)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乙方原因被甲方处以经济处罚的,被扣除款项结算时不再支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相关应缴纳费用按相关规定及文件执行。(*)到付款期,如中标人自身原因不能及时办理结算付款手续而造成延误付款的,责任自负。
七、谈判文件发出时间、地点
*.*获取时间:****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
*.*领取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凤凰文化广场*号楼***室。
*.*代理公司联系人:陈女士手机号码:***********。
*.*获取方式:投标人凭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至上述地点领取招标文件或者将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如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生成***发至**********@**.***邮箱,并电话通知,如未通知视为报名不成功。
*.*报名后,文件将以电子版文件向投标报名的委托代理人发出。
*.*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开标前以书面方式递交放弃函且招标人经批准同意,否则视其为不诚信投标,招标人将在以后的项目招标中拒绝其投标。
八、踏勘现场
(*)投标人应自行到工地现场进行踏勘,并主动向招标人了解地形情况,索取地质勘探需要的资料,了解施工现场区域划分位置。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并将本工程可预见的相关费用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中标后招标人可认为本项目可预见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秒,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号滨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一楼开评标室。
**.联系方式
招标人:滨海县东坎街道卫生院
地址:滨海县人民北路**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鑫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凤凰文化广场*号楼***室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
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