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2026-08-07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思明区夜景照明设施代管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 厦门思明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厦门市思明区东浦路**号*号楼*** | *,***,***.**元 |
*********年思明区夜景照明设施代管服务(总价):*******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
服务类(厦门思明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 | 其他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 *********年思明区夜景照明设施代管服务 | 全部夜景照明设施及其相关资产 | 思明区夜景照明设施代管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 满足采购人要求 | *,***,***.**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郭晗 |
| 评审专家: | 梁滨 、 李振天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按采购包分别计取。以单个采购包的成交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根据厦财采〔****〕*号文规定,经谈判小组认定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成交后可享受代理服务费下浮**%的优惠(即按照(*)规定标准的**%计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缴清。(*)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服务项目非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续签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向代理机构办理退还相应服务费。(*)供应商对代理服务费计算方法有疑问的可随时咨询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后即视为对代理服务费收取无异议。(*)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非矿支行;开户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账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程小姐,************。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年思明区夜景照明设施代管服务:*.***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厦门市思明区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号**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昕祺、黄龙华、黄丽萍
电话:************、*******、*******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