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6-08-07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环保应急物资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污止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科创路西段**号*栋
被投诉人:成都新材料产业功能区(成都石油化学工业园区)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致和街道东三环路三段***号发展大厦*座
相关供应商:福建飞豹特种装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万安街道万虹路**号
四、基本情况
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代理的成都新材料产业功能区管委会环保应急物资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项目整体总价大幅偏离限价,报价触发异常低价审查标准。
投诉事项*:单品:*********四合一气体检测仪单品****元/台报价低于行业客观合理落地成本,属单品异常低价,缺失法定***计量型式批准证书,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法规。
投诉事项*:中标清单内沟渠密封袋、应急移动照明灯、防爆对讲机三款产品,系福建飞豹与生产厂家单独签订协议、定制非标型号,该定制型号不对外公开量产、不在国内通用市场流通销售,耐酸碱防化靴品牌未生产该投标型号,可能涉嫌贴牌或伪造。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历史不良记录,投标可信度存疑。
投诉事项*:中标清单内多品类产品标注生产厂家无实际生产条件,涉嫌贴牌,投标产品来源不实,中标单位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信息虚假。
投诉事项*:异常低价客观上无法保障产品品质与售后服务。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投诉部分成立。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已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结果无效,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彭州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