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2026-08-07 00:00:00
[南城县]南城县龙湖镇农村饮水安全薄弱环节整治提升工程(一期)招标公告(网)
- 【信息时间: **********】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城县龙湖镇农村饮水安全薄弱环节整治提升工程(一期)已由城发改农经字【****】*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城县龙湖镇人民政府。项目建设资金为中央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及县级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地址:南城县龙湖镇。
*.* 招标规模:投资金额约********.**元。
*.* 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具体时间以监理颁布的开工令为准)。
*.* 标段划分:施工*个标段。
*.*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检验与评定质量合格等级。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壹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提供本单位近*个月缴纳“五险一金”有效证明(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医疗险、生育险、工伤险、失业险及公积金,如因各地政策原因部分保险合并实施的,应附有相关政策文件或证明材料),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拟派本项目建造师为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退休不足*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还应提供相应缺失月份(退休前)的五险一金证明材料;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五险一金的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 个月以前批准。否则按有在建项目认定。
(注:本条款所指其他工程项目是指:处于中标公示到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工程验收合格(已签署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报告)期间的工程。)
(*)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严重失信”或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个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价不低本次于招标控制价**%且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供水工程或输水管线或城乡供水或水库或取水枢纽的工程业绩。投标人拟投入的业绩须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参与工程投标的施工企业提供的国外工程业绩须符合我省工程建设企业国外工程项目业绩认可的有关规定。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①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②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等*项验收材料之一,提交的验收材料应满足《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要求。③需提供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网页截图。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若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须为“见索即付”保函,并提供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支付保函财务费用的相关原始凭证(缴款凭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的,应当具有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和其本人有效身份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的,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其应当具有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本项目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已正常缴费)证明材料、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
(**)各投标企业需提供不进行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承诺书(法人盖章或签字及公司公章),承诺内容包括本项目不进行围标、串标、买标、卖标、违法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同时对存在集体恶意拉低报价(属于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围标串标行为的投标企业,取消投标资格,并直接认定为围标串标, 进行严肃处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中标单位应无条件认同县财政评审中心或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审核出具的预、结算评审结果。
*.资格审查办法
*.* 如交易系统预警,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个计价软件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子文档;
(*)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 ** 地址信息相同;
(*)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文件制作机器码(** 地址、*** 序列号、硬 盘序列号机器码)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等信息异常一致;
(*)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核查分析,发现实质性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存在两处以上错误内容一致;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利用数字化手段涉嫌串通投标情形。
*.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并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网站(网址*****://***.*******.**/)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上午*时**分,开标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有关说明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确定中标人之前,排名第二、第三的中标候选人的建造师参与下一个项目投标,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候选人的业绩、资格审查结果。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根据《南城县推进农民工工资实名信息化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和《南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通知》城府办字【****】**号文件的要求,中标单位须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号)和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号)文件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参与投标。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大厅”进行线上签到(未按时线上签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无法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各投标单位参与不见面开标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 ** 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
*.* 为了加强项目标后管理,中标单位的项目建造师等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除人员死亡、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外,原则上不得变更。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因其他原因,无法到现场履职的,根据相关规定和约定做出处罚。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 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赣水建管字[****]** 号)执行。对施工单位拟投入的关键岗位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进行考勤打卡。
*.**根据《关于在全省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履约提醒谈话机制的通知》(赣发改公管【****】***号)文, 中标人应及时同招标人进行中标履约提醒谈话机制,签署中标履约提醒谈话登记表,并遵守履约提醒谈话相关内容。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 ”公示期内的,取消中标资格。
*.**、招标人或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有发现中标人存在买标、卖标嫌疑,招标人保留向纪检监督、公安经侦等部门上报的权力。
*.**、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南城县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进行监督(电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城县龙湖镇人民政府
地 址:南城县龙湖镇
联系人: 李友根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南城县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城县维也纳**楼
联系人:敖琳
联系电话:***********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