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屯留区财政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2026-08-07
山西/长治 质疑投诉
长治市屯留区财政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山西/长治-2026-08-07 00:00:00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宋春仙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长治市屯留区上村镇卫生院****年中央财政支持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设备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四、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宋春仙

*、地址:长治市潞州区淮海*院

五、基本情况

在该项目评审过程中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未影响中标、成交结果),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等之规定。

六、处罚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号)二十七条等之规定,我局对你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给予警告,并处以人民币****元的罚款。

七、处罚日期:****年**月**日

八、执法机关信息

*、执法机关:长治市屯留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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