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民政局2026年度老幼关爱服务项目更正公告[2026](三)
2026-08-07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肥西县民政局2026年度老幼关爱服务项目更正公告[2026](三)
安徽/合肥-2026-08-07 00:00:00

肥西县民政局****年度老幼关爱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肥西县民政局****年度老幼关爱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包

*.本项目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评分细则供应商业绩: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老年人或青少年或未成年人服务业绩(已履约完成)的,每提供一个得*分,最高得**分。注:*.供应商需同时提供(*)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官方平台中标(成交)结果网上公示截图;(*)合同完成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提供业绩履约评价材料或验收证明可作为合同完成证明材料。如评审资料不能反映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等相关信息的,须提供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如拟提供一份续签合同作为业绩。该续签合同已履约完成,并持有业主出具的履约评价。由于该续签合同是依据前期首次公开招标结果直接续签的,没有单独针对该续签合同重新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上网公示。

请问:在提供“首次招标的中标通知书(或公示截图)+续签合同+续签合同的履约评价”三份材料齐全的情况下,是否满足注*中“合同+中标通知书+合同完成证明”的要求,可作为有效业绩计分?。

答:同一中标(成交)通知书项下仅认可其对应的业绩合同,续签合同不重复计分。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肥西县民政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三河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号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腾飞

电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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