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2026-08-07 00:00:00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年度市级自然资源综合监测核查分析技术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改进自然资源执法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适应自然资源监管执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切实增强日常监测“针对性、精准性、时效性”的工作目标,自主开展市级综合监测核查分析工作。全面整合卫星遥感影像、无人机航拍影像、铁塔视频等多源综合监测监控数据,并基于最新年度土地利用现状、永久基本农田、土地矿产审批等相关管理数据开展全方位分析,通过内业精细化分析与重点问题线索外业核查联动,精准识别问题线索,形成现势性强、覆盖面高的监测成果,为市级监测核查处置提供精准可靠的决策参考。
二、相关标准:
工作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四)《土地调查条例》。
(五)《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
(六)《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
(七)《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年度适用)》。
(八)《湖南省****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实施细则》。
(九)《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 *********)。
(十)《数字正射影像图质量检验技术规程》(**/**********)。
(十一)《遥感影像平面图制作规范》(**/* **********)。
(十二)《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
(十三)《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执法指挥中心运行管理暂行规定》。
(十四)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改进自然资源执法工作措施的通知》(湘自然资办发〔****〕** 号)。
(十五)中共湖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年市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与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农组发〔****〕*号)。
(十六)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三地两矿”管理工作指南(****年版)〉的通知》(湘自资发〔****〕**号)。
(十七)省自然资源厅执法局《关于印发〈****年自然资源执法工作要点〉的函》。
(十八)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年执法工作要点〉的通知》(长资规发〔****〕*号)。
(十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转发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改进自然资源执法工作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二十)《市级综合监测核查处置工作方案》及《市级综合监测核查处置工作流程》(****版)。
其它相关标准规范和文件要求。
三、技术规格:
(一)服务范围
项目范围涉及长沙市全市域,包含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湘江新区、长沙县、浏阳市和宁乡市,以耕地和矿山为主,不包含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中的建设用地区域。
(二)主要技术服务内容
本项目技术服务内容分八部分:
*.数据收集及预处理。收集遥感卫星影像、国土变更数据、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城镇村范围数据、生态红线数据、历年审批和备案数据、历史监测图斑数据等参考数据,并对参考数据进行投影坐标系、图层属性字段、图层关键信息提取等标准化预处理。
*.无人机航飞和正射影像生产。针对重点高风险区域用无人机进行正射航飞,获取并生产 *.* 米高分辨的正射影像,用于重点高风险区域的疑似问题线索提取。
*.疑似问题线索提取。基于前后时序覆盖范围一致且分辨率相匹配的基期影像和当期影像成果,利用样本库和监测模型,进行变化识别、对比分析,提取变化区域,形成疑似问题线索。
*.疑似问题线索人工编辑。人工筛查和去伪、补漏及边界修正等编辑处理,同时进行地类变化内业核实标定,形成具有空间属性的矢量化疑似问题数据。
*.疑似问题线索比对套合。结合历史监测图斑数据,同当期人工筛查和编辑后的疑似问题线索,进行数据融合和差异化去重。
*.疑似问题筛选。根据疑似问题图斑落图区域、最小面积标准、涉及问题的类别及相关套合信息等,筛选市级综合监测疑似问题线索。
*.外业核查。对重点疑似问题线索,利用无人机或手持设备开展实地外业核查,拍摄疑似问题线索的变化范围、变化特征、地面覆盖物等,形成外业核查成果。
*.形成初步问题清单。结合内外业核查情况及相关数据资料,对疑似变化图斑进行分析研判,形成当期的初步问题清单。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一)完成时限: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综合监测核查分析工作,**** 年*月**日前完成全部项目任务并提交年度成果。
(二)服务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综合监测核查分析工作,提交项目成果主要包括:
(一)月度综合监测疑似问题线索矢量数据图层。
(二)月度综合监测问题清单及台账。
(三)重点区域无人机正射影像。
(四)外业核查举证资料。
(五)年度综合监测技术总结报告。
六、验收标准:
(一)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号)文件要求的程序进行验收。
(二)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三)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一)结算方法
付款人: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项目通过结题审查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项目通过最终验收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二)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费用(如有),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三)本项目成交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如被采购人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四)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造假,取消其成交资格,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成交人承担。
(五)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