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潼县中医院医用气体供货服务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2026-08-07
四川/绵阳 变更澄清
梓潼县中医院医用气体供货服务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四川/绵阳-2026-08-07 00:00:00

梓潼县中医院医用气体供货服务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用气体供货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原磋商文件、采购公告中相关内容进行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

将原招标文件*.*.*.*.合同分包中:

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

更正为:

本项目以下采购包允许合同分包。

序号

采购包号

分包方式

分包说明

*

采购包*

内容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类)(本项目允许合同分包,若投标人自身不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资质的,可提供第三方分包供应商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类)以及分包意向协议。)。

注:

*.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梓潼县中医院

地址:梓潼县文昌镇顺河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博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市经开区塘汛镇塘坊大道***号积家工业园*栋*区*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小莉

电话:************

四川博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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