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542利州区盘龙至昭化区元坝段改建工程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8-07
四川/广元 变更澄清
国道542利州区盘龙至昭化区元坝段改建工程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四川/广元-2026-08-07 00:00:00
四川/广元-2026-08-07 00:00:00
国道***利州区盘龙至昭化区元坝段改建工程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国道***利州区盘龙至昭化区元坝段改建工程(**+*******+***)段 补遗书(*号) 致潜在供应商: 一、将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的*.*.* 质量要求: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合格 房建工程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①:合格 其他要求 ②:/ 更正为: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合格 房建工程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①:合格 其他要求 ②:/ 二、将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的附录*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更正为:“增加”注:财务情况无要求,投标人无须附相关证明材料。 三、将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的附录 *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更正为:投标人近*年(指****年 * 月 * 日~投标截止日,以项目交工验收时间为准)的已完工程业绩应同时满足: 其他 ①:具有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 亿元公路等级一级及以上的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施工总包在建或总包已建业绩(在建业绩时间以开工时间为准,已建业绩时间以交工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截图须载明项目名称、合同段技术等级、开工时间、交工时间(已建业绩提供)、合同金额等)(因系统固化问题无法进行修改,业绩最低要求以此条“ 其他”为准)。 四、将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的附录 *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 或 ② 更正为:附录 *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 或 ② 五、将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的 附录 *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 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类证书(交安类)。 更正为: 附录 *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 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类证书(交安类)。 六、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广元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